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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2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11-26 16:02

2022年11月24日,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2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罗政办发〔2022〕34号)。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情况

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24个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是全县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人民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函〔2013〕101号),结合罗平实际,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罗政办通〔2019〕89号),明确相关单位对我县24个县级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现24应急预案已完成修编,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的是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县级应急救助工作。

(二)罗平县地震应急预案。目的是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适用于罗平县区域内地震应急及相关工作。

(三)罗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的是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四)罗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的是有效防范与应对水旱灾害,保障防洪安全、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提高水旱灾害的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县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罗平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的是建立健全指挥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

(六)罗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的是加强我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雷电、大风、低温、高温、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七)罗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的处置。

(八)罗平县煤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提高罗平县应对辖区内突发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法规范煤矿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合理调配应急资源,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煤矿安全事故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导处置全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九)罗平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善后处置能力,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适用于罗平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需要相关部门联合实施救援和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十)罗平县市政、建筑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罗平提供保障。适用于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罗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放射源及辐射污染等)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造成的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

(十二)罗平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贯彻国家、省、市水上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保障、维护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排除或减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适用于罗平县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罗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十四)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的是保障罗平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适用于本县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十五)罗平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的是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持养殖业的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罗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建立健全罗平县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控制、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十七)罗平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生命安全,维护我县旅游形象。适用于罗平县境内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十八)罗平县突发教育体育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实现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优化,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全面提高县教体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适用于全县教体系统内发生的,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罗平县重特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目的是建立快速反应、打防结合、协同作战、打击有效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体系,有效处置及时打击重特大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涉及罗平县行政区域内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罗平县处置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目的是加强新闻舆论引导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防范公共事件新闻发生及蔓延,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传播载体,形成罗平县新闻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适用于处置各种传播载体出现的关于罗平县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的舆情。

(二十一)罗平县涉外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涉外突发事件,明确各部门在涉外突发事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境外罗平县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罗平县行政区域内外国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涉外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适用于境外涉及罗平县突发事件和罗平县内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二)罗平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目的是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快速、高效地处置成品油供应事件,保障我县成品油正常、稳定供应,有效避免、减少和缓解各类突发事件和持续紧张状态造成成品油供给不足或中断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区域内处置成品油供应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三)罗平县粮食临时供应应急保障预案。目的是建立健全我县粮食(含食用油)保障供给机制,保证发生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时粮食的有效供给,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适用于罗平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粮食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出现粮食库存急剧下降、粮食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十四)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原文链接: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2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罗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