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2年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县总体发展思路,以建设法治罗平为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理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及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灵魂和精髓。一是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施方案》;二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同时购置《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做到县级以上领导和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人手一本。三是通过领导干部示范带头“集中学、引领学、专题学”,利用巡回宣讲、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形式,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
二、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印发了《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切实做到将法治建设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今年对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会议研究、批示共19次。二是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目前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严格履职,有力推动了法治各项任务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考核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2年我县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述法内容要求在年终述职报告中进行专门述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实现年终述职报告有述法内容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共有1268名领导干部撰写了述法报告。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坚持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推进法治罗平建设
罗平县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依据《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罗平县委宣传部 罗平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了明确细化。
(二)坚持职权法定,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数据汇聚的相关要求,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的顺序和类别,对全县39个县直部门5341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补充责任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
1.为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推动行政许可事项要素化管理、标准化办理、规则化监管,县政务局依据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梳理编制了罗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于2022年9月26日提请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定,在全市率先印发实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罗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含县、乡2个层级,涉及31个行业主管部门,共承接由上级设定的在罗平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3项,在承接的基础上,依据单位“三定”职能,依法调整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2项。
2.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持续巩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的行政审批机制,聚焦“企业和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两大领域,将原来分散在住建、农业农村、水务、交通等13个行政部门办理的296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3个行政审批科室集中实施,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建立“即时推送、同步跟进、督察督办”三位一体的双向信息推送监管机制,做到一批就管,审管同步,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一颗印章管审批”办件5880件,推送监管信息4165条。二是积极推行“综合窗口”改革。持续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和综合办事窗口。通过调整窗口、调配人员、合理分区、优化布局等有力措施,推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服务模式革新、服务形态重塑、业务流程再造,实行“咨询辅导、来件必收、物料流转、审批出证、服务评价”的链条式无差别高效便捷服务,极大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县政务中心累计办理各类办件15173件,按期办结率99%。三是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便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县、乡两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各级各部门统一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形成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目前,全县已形成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全程服务网络,建立以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城内6个政务服务分厅为龙头,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为基础的三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13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154个村(社区)建立了为民服务代办站(点)。四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企业和群众通过窗口满意度评价器、政府网站、微信二维码、现场评价器、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还建立电话回访制度和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即时评价、差评事项及时处置、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合理建议及时采纳。目前,全县36个县直部门、13个乡(镇、街道)、154个行政村的政务服务事项均接入“好差评”系统。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评价率达98.56%,好评率100%,评价总数101986次,差评0次。
3.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进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网上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政务服务集成化。一是设立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企业开办流程进行数次改进,对企业开办流程再次进行优化,从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及申请材料数量三项指标进行压缩精简,将开办企业涉及的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户4个环节整合在县政务中心企业服务区,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一次申请,统一办理,并联审批,一窗出件,企业开办实现“营业执照、印章备案、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一次办理,0.4个工作日内办结,注册登记0.02个工作日办结。二是推行企业注册登记“上门办”服务。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将窗口“搬”到市场主体倍增一线,推行企业注册登记“上门办”服务,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深入街道、商场、乡镇、农村集市实地走访,“一对一,手把手,面对面”地指导新办企业完成资料准备、网上登记等开办流程,现场只需在系统中填报一张申报表,20分钟内就能办下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注册时间进入“半小时”时代。同时,还详细制定了企业登记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时发布,在政务大厅还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延时、错时等服务,有效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开办企业的便利度和获得感。企业设立登记1495家,企业注销登记260家。三是重点推进“重点办”“代帮办”“网上办”“掌上办”等审批服务。在原来“四个办”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点办”“代帮办”“网上办”“掌上办”等审批服务体系。“重点办”助推重点项目落地生根。全力做好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和审批服务工作,成立审批和代办专班,本着“县级能解决的,绝不能拖延”的原则要求,按照“容缺受理”的办理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和审查。同时,在项目对接期间主动上门,主动问询,提前介入,精准对接,问需服务,为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服务,有效解决企业政策不清、多头跑办等难题。受理招商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84件。“代帮办”助推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建立完善并全面实行投资项目代办制度,成立县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整合现有资源,配强代办人员,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套方案”的服务模式,为建设项目报审提供全流程无偿帮办、代办服务,有效解决投资项目审批慢、落地难等问题,做到项目落地“零障碍”。共为12个投资项目、36项审批服务事项提供无偿代办服务。同时,梳理形成乡、村(社区)可“代帮办”事项清单338项,配齐乡、村(社区)代办人员308人,154个村(社区)均公开公示了村(社区)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代办制度、代办流程、代办人员、办事指南,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日趋完善。全县154个村(社区)帮办代办服务事项12114件。“网上办”助推企业群众办事“不出门”。建立“线上”为引领,“线下”为保障工作模式,线上线下齐抓共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县级已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实时查询、线上线下同标准服务。目前,网上可办理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100%,“一网通办率”达46%以上。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办件467件。“掌上办”助推企业群众办事“随时办”。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生活缴费、公积金、社保业务等高频服务事项、民生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目前,“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县自然人实名认证数达24.58万人,法人实名认证数人1.11万个。查询类办件148.7万件,办理类累计办件量27.76万件。同时大力推行“投资审批网上中介超市”“互联网+监管”等“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中介超市”完成项目服务21件。四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编制、梳理、公布可采取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容缺受理的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办事企业和群众只需通过签署所需办理事项的告知承诺书,即可完成申请,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对企业和群众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于可在企业和群众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和远程异地评标建设,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建设完善了音视频监控系统,对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全程监控,严格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并邀请财政、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公证处等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每场开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出具公证书。同时,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公告、挂牌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统一发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土地交易网等指定媒体上,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13项(工程建设59项、政府采购交易24项、国有土地出让13宗、商铺招租17宗),总预算资金246664.17万元,总成交245958.35万元,共节约(增值)资金715.62万元。
5.坚持健全服务体系,推进市场法治建设。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方面入手,推动“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实行“窗口受理、一门办结”的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远程电子审核,核发营业执照,企业注册由7天压缩到5天。2021年以来,全县共完成全程电子化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02户、设立登记2430户,设立登记实现100%,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4784户。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实行预约见面办理等多种办理模式。印发《罗平县市场主体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市场主体。
6.坚持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罗平县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有效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确保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1)制定《罗平县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罗双监管办字〔2022〕2号),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将21个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核,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业务培训。4月15日,组织21个县直单位召开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副县长张国志同志到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工作培训。在抽查工作中,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业务骨干到各单位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协同监管平台使用、检查步骤、结果录入等环节的问题63个,确保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3)及时更新“两库一单”。抽检前,21个成员单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动态调整了不准确信息452条,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11293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821个,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8条,检查时通过随机“摇号”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执法检查公正高效开展。2022年,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219户,其中联合抽查243户,抽查发现和整改问题35个,立案查处3件,罚款17.5万元。
(4)认真开展抽查检查。各成员单位通过协同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抽查组和部门联合抽查组,深入到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按照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开展检查,确保了抽查公平公正,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2022年度,全县共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7项、部门抽查计划116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查市场主体1219户,发现和整改问题108个,立案查处3件,罚款17.5万元。
(5)准确公开抽查结果。抽查结束后,各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归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抽查和处罚结果及时、准确上传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共公示抽查信息1219条,违法案件信息3条。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有效解决了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优化了营商环境,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的认可和好评。
7.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按照建设“全国一张网”的要求,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将失信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已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现场实地核查,严格移出标准,加强后续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制定事项查询目录和联合激励惩戒措施清单,实现了部门之间的联合奖惩,兑现奖惩政策。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行动,及时将异常企业信息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和登记住所承诺制,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32项前置许可外,其它企业注册登记亦全面实行了“证照分离”,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举措。推行“保姆式”全程代理服务制度,为中小企业在政策优惠、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继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及时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落实“政策上做加法,行政许可上做减法,服务上做乘法,营商环境上做除法”的工作制度。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更多事项跨区域“一网通办”。开通一网通办窗口,完成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实现异地可办。
8.坚持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成立罗平县“八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八五”普法总体工作奠定基础。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一年来我县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群体”、社区(村)居民“绝大多数”,开展中心组学法、党校法治课、“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万家”等活动,组织开展“4·15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起草《罗平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信访工作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婚育新风、防电信诈骗等,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99场次,悬挂横幅199条,展板53个,发放宣传资料182523余份,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和培训会85余场次,培训人员达5778余人次,现场接待咨询3025余人。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对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综合运用,推动各地区在当地公园、广场、车站码头、街道等公共活动场所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在液峰公园门口建成“罗平县法治文化长廊”,长廊共有36块版面;在罗平县南片区建成罗平县法治主题公园、九龙街道腊庄社区建成一个法治小广场、九龙街道阿耶社区建成了法治文化一条街、九龙街道法治文化长廊,在罗平县第三中学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三是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开展法治学校示范创建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被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罗平县九龙街道腊庄社区。被命名为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被命名为曲靖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0个。四是优先从村干部、村妇联、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中共党员、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485名村民中选用成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2022年以来,全县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9342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罗平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规范性文件清理表格,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2022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议题50余件,现有规范性文件10件。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决策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制度。
4.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2021年以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办理、合同协议审查、信访案件接访、参加专题问题协调等各项工作,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据《罗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在政府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五)严格行政制约和监督,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措施
1.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确保依法行政。抓好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罗平县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罗平县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相关要求,坚持民主决策,按照广泛全面、公开透明、提前充分的原则,征求四大班子成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上会流程,对议题酝酿、提交程序、材料准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0次,每次会议均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参会,共研究议题155项,针对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专项工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2次。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推进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并落实多渠道、常态化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巩固“154个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罗平县法律顾问团,对招商引资、决策论证、合同审查、复杂信访案件等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20余件,参与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7次,审核合同、协议25份,化解疑难纠纷及信访案件11件,开展法治讲座4次,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为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六)强化法治学习教育,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及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县政府会议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印发了《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的通知》。2022年,县委、县政府学习法律法规13次,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1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县委宣传部也将此项学习纳入全县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1.打实人民调解基础建设。统一了司法所标牌标识。业务功能用房设置齐全、独立会议室宽敞明亮;更换司法所办公桌椅、会议桌、档案柜及更新电脑等办公用品;每个司法所人员达到至少1人,目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
2.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完善。罗平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7个,人民调解员154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6名。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之际,司法局印发《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通知》,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成立,先后在全部乡镇、街道组织2次新任人民调解员工作培训。
3.让人民调解工作更接“地气”。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打造更接近村(居)民实际生活的“村(居)民调解室”建设,目前建成“村调解室”154个,154个“村调解室”均达到“八个一”要求。为了把“村调解室”工作做到扎实有成效,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罗平县实施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补贴经费保障的意见》的通知,成立了案件评审委员会,统一制定了“村调解室”工作台账。罗平县的“村调解室”建设实现了全覆盖。“村调解室”建设后,司法局安排司法所分别对各村(社区)专职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培训。
4.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全县人民调解员及6106名网格员“身在一线,了解民情”的优势,组织排查征地补偿、房屋拆迁、非法集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重要节日及两会敏感时期,集中开展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几年来,我县受理矛盾纠纷千余件,矛盾纠纷受理率100%,调处成功率97%以上,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预防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完善多元综合化解机制,在全县形成大调解格局。我县建立了“诉调”“公调”“访调”工作机制,在县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与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文件,现有3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是“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林业局、生态环境罗平分局、市场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等行政调解较重的部门,各司其职,完成本行业行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上升到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涉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信访案件,县信访局统筹协调督办。在我县,基本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司法局牵头,各专业调委会化解行业纠纷,各行政部门化解本行业矛盾纠纷为主体的规范有序的大调解格局。
6.引导律师参与复杂矛盾纠纷化解。2022年,签订县政府法律顾问合同1份,部门法律顾问合同29份,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154份,设立“法律服务站154个”。引导县、乡、村法律顾问深入基层、走进民营企业、走到人民群众当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截至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复杂矛盾纠纷调解1786件,调解成功1766件;接待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对于不能调解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申请法律援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解决诉求。2022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件。为了使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维权,我县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及《罗平县贯彻落实开展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的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依法化解刑事犯罪嫌疑人不懂法、不知法,没有辩护律师引起的与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的矛盾纠纷。
(八)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执法证件管理,严把证件申领发放关口。完善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信息归集和填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我县共有545人报名并参加考试。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防止和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促进了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在全县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及“首违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基础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与标准。2022年,共组织全县执法部门50余卷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反馈案卷评查结果,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整改。
(九)稳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工作
成立罗平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依法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办理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其中撤回申请16件,维持4件,不予受理11件、未办结8件。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监督、协调力度,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加大与法院协调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十)加快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2022年,我县获批进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争创名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先后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办牵头抓总,全县联动,扎实推进,以动员会统一思想,以培训会熟悉指标,以推进会查缺补漏,开展示范创建宣传、示范创建督察、支撑材料收集等活动,确保示范创建取得实效,省级示范创建任务圆满顺利完成。2022年6月,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落实市政府关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通知精神,迅速安排依法治县办结合罗平实际撰写出罗平县创建实施方案及指标任务分解表,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向全县所有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汇总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上政府常务会议的汇报稿并获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报县委审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全县。将罗平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9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229项三级指标分解到全县各牵头部门,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经专家评估,得分89.96。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不足,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法治人才短缺,部分县直部门单位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素质能力有待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罗平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县直部门单位培树法治政府典型,高点启动“八五”普法,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