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年报》通过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ping.gov.cn/)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罗平县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信息科具体承担,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强化组织机构与日常管理,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均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三是切实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强化信息发布质量与数量,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每月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2022年以来,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更新政务信息公开、要闻动态、民生重点等各类信息6000余条,网站页面累计访问总量超过420万余人次;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起网上调查5次,为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畅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2022年以来,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罗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罗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10余个文件规定,明确信息审核、签发、发布、维护等环节责任,保证网络信息安全。二是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考核指标的通知》(〔2022〕—178)文件要求,及时在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栏 目下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并下设“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乡村振兴信息公开”“民政信息公开”“教育体育信息公开”等16个栏目,打造成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政策发布和舆论引导平台、便民服务平台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网报材料网络截图主阵地,培育、扩大、筑牢政府的民意基础、社会基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引进“成都开普云内容安全审查检测平台”,切实减少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发现(或通报)存在的问题和涉敏、涉政、暴恐等违规内容;安装第三方“华为云安全”网络防护软件,解决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风险和短板,保障网站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建设。2021年投入7万元,按照政府网站新指标与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将政府网站改版升级为简约、大气能提供易操作的用户体验的互联网新界面,从页面设计、安全稳定、栏目设置、在线服务等方面做全方位的优化升级,打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政策发布和舆论引导平台及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5个工作日更新要求,不存在“开而不管”“僵尸” “空壳”等账号。目前,26个政务新媒体(其中政务微博5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6个、政务今日头条1个、政务抖音2个、政务快手2个)均按要求在国家、省级管理系统办理备案手续,运维管理规范,互动回应高效,不存在泄漏个人隐私或严重表述错误问题等情况,总体合格率100%。三是优化“12345”便民热线平台。专设罗平县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在县信访局,配备专职人员编制5名,确保“12345”热线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督办、第一时间回复,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制发《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预警提醒的通知》(〔2022〕-476),进一步督促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逐一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指标和市政府办公室考核细则指标任务,制发《2022年度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2022〕-514),合理分解下达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评,采取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6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5062 | ||
行政强制 | 5298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90.4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填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2 | 0 | 0 | 1 | 0 | 11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1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2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2 | 0 | 0 | 1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备 注 | 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年报格式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政务信息公开界定上掌握不够、业务不精,工作能力水平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内容单调,缺乏创新。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仍有差距,所发布信息的被关注度与扩散程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注重政务公开专业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持续性和创造性,提高政务公开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二是加强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和手段,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公开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不断提升公开平台传播面和覆盖面。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真实性和时效性,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