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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审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罗平县审计局
  • 2023-01-31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罗平县审计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罗平县审计局办公室(罗平县罗雄街道腊山路3号,电话:0874-821223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2年,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机关基本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和审计信息等。通过审计信息、上级审计机关网站和新媒体等载体公开相关审计工作信息90条,展现部门工作特色,及时满足社会公众对审计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审计信息服务作用。实时发布审计工作规划计划、审计工作动态、审计结果公告、相关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22,坚持以公告为常态,不公告为例外。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字为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执行,信息公开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注重提高回复质量,确保内容回复严谨规范,做到及时回复。2022年,没有收到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管理,制定多级审签、专人发布、责任到人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对拟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逐一审查,避免信息出现表述错误,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又将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确保互动渠道畅通,为公众提供内容丰富、平台畅通的良好服务。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审计结果公告及网站维护等工作。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各科(室)负责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罗平县审计局       填报时间:2022年12月31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统计时间截至 2022 12 31 日,12 31 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年报格式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成效与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仍存在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主要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继续加强全体审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3.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