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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板桥镇
  • 2023-01-31 17:14


  一、总体情况

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板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是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有效发挥公示栏、应急广播等宣传方法的作用,方位展示板桥镇各项工作成效,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截至12月31日我镇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M、罗平M、学习强国等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10条;“云上花乡”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2条。

二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照《板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密切关注扶贫、教育、卫生、民政、就业与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2023年,我镇未收到单位和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情况。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在县级部门的指导下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依据、时限、渠道等要素,进一步完善并发布我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镇共收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件66件,办结率100%;无政务新媒体。分发《市政府公报》12期,发放范围实现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全覆盖;主动宣传推广省政府公报小程序,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小程序”二维码打印并粘贴在显眼位置。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我镇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镇纪委办、党政办、宣传办、为民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年报格式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形式、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持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二是扩展信息公开载体。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面。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