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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罗平县公安局
  • 2023-01-31 1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 罗平县公安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罗平县公安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罗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396,电话:0874-82123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2年,罗平县公安局一是依托电子政务网、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云南曲靖)、主动发布政务信息5300余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警方资讯及工作动态41条,“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抽查方案14条,抽查对象信息44条,云南互联网+监管+督察发布工作信息5000余条,信用中国(云南曲靖)行政处罚信息232条,信用动态信息23条。二是依托“罗平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00余条,其中便民利民420条、警务问答160条,打击犯罪210条,通知公告103条,宣传反诈骗防火灾信息600余条,其他信息1300余条。依托“罗平警方”抖音公众号和“罗平警方”快手号发布视频信息352条,其中反诈骗防火灾信息108条,打击犯罪21条,其他223条。撰写新闻稿件国家级媒体9条,省级媒体211条,地州级媒体690条,县级媒体1080条。三是按要求规范完成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权责清单、执法公开等主动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办事标准化公开工作,事项认领率、填报率达百分百。围绕“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主题主线,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工作,加强政务舆情回应,2022年通过110提供线索519条;通过“罗平警方”微信提供业务咨询2500余次,涉及户政、驾考、疫情信息、特殊行业管理等方面。及时回复网友留言2600条,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2022年罗平县公安局还成立“反电信诈骗”宣传小分队,利用PPT、短视频、民警现场讲解等手段深入学校、单位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受宣群众20余万人/次,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注重提高回复质量,确保内容回复严谨规范,做到及时回复。2022年,没有收到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管理,制定多级审签、专人发布、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对拟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逐一审查,避免信息出现表述错误,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又将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确保互动渠道畅通,为公众提供内容丰富、平台畅通的良好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等工作。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45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5

 行政强制

6214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罗平县公安局      填报时间:2022年1231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二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时效性差。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且解读大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

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大学习贯彻力度。组织县局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公开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新政策及时公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努力使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三是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的形式,运用图片、漫画、动画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音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