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名称 | 罗平县马街镇鸿泰免烧砖厂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罗平县马街镇宜那村石头人处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马街镇鸿泰免烧砖厂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罗平县马街镇鸿泰免烧砖厂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宜那村石头人处,采用QT10-15型机建设免烧砖生产线1条,年生产免烧砖能力达6000万块,项目规划占地4382平方米,建设机械库房1200平方米,职工宿舍200平方米,养护棚1500平方米,料棚500平方米及用水用电设施;购置安装砖机、上料机、搅拌机,购置装载机、叉车、砖板等设备。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 废气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活动、材料运输、材料堆放等地表风力起尘及车辆动力起尘、施工机械废气、彩钢瓦焊接产生的烟尘。焊接采用合格的焊条进行焊接,焊接烟尘在露天环境下很快得到扩散,不会形成局部高浓度区域。车辆尾气主要污染成份是烯烃类、CO和氮氧化物,产生量不大。项目区进行洒水降尘,道路扬尘可以有效减少。 废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组成。 噪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锯、手工钻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在80~105dB(A)之间。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运营期 废气环境影响:项目区产生的废气有装卸粉尘、原料堆场粉尘、配料产生的粉尘、汽车动力起尘及水泥筒仓粉尘,均为无组织粉尘。 废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从事免烧砖生产活动,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工序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浇砖养护、混合搅拌、降尘不产生废水。 噪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排放噪声以及周边50米范围内居民敏感点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60DB(A)),本项目夜间不作业。 固废及危废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1)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限速行驶,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及时清扫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灰尘,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2)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风大时停止施工作业;(3)严禁随意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4)施工场地设置洒水管,干旱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率。 废水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是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数以10人计,施工人员均为项目附近居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农家肥使用。 (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由机械设备清洗产生,其产生量较小。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与大多数建筑工程一样,不含有毒成分,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污水不外排。 噪声治理措施:①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②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06:00~22:00)施工;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项目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土石方:经现场勘查,场地地势较为平整,施工量较小,不会进行大面积开挖,项目施工期需开挖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在开挖时将产生土方,土方产生少量的土石方,清挖后的土石方与项目区原有的碎石、泥土等废弃物清理后用作项目区的凹面平整。(2)建筑垃圾:项目厂房及堆棚为钢架结构,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铁质边角料;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铁质边角料、环保设备产生的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外售废品收购站;少量不可回收利用的用于场地平整,不随意堆弃。建筑垃圾处置率100%。(3)生活垃圾:按高峰期施工人员1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施工120天。垃圾产生量为5kg/d,产生垃圾量为0.6t,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交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置率100%。 运营期 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为:项目砂石、水泥在卸料、堆存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原料堆棚为全封闭式堆棚,不会产生风力起尘土,原料堆场内设置雾化喷淋装置洒水降尘。砂石料、水泥的输送搅拌均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搅拌为湿法作业,并于搅拌输送工序设置了喷洒水抑尘设施,日常作业时进行洒水抑尘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砂石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为: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从事免烧砖生产活动,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工序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为:本项目不设置备用发电机,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厂区制砖机、搅拌机、运输车辆和部分设备噪声,厂区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基座加装减震垫、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排放噪声以及周边50米范围内居民敏感点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60DB(A)),本项目夜间不作业。 本项目固废及危废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1)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本项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会产生一定的沉渣,该沉淀物主要为砂石,沉渣定期清挖后全部作为生产原料。(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放置,定期运输至板桥镇垃圾堆放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由附近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后作为农家肥使用。(4)废砖坯、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项目生产过程过会有一定量的废砖坯、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产生量为产品的0.1%,产生的废砖坯、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均为制砖机挤砖后产生,产生的砖坯为湿润的,未定型的,这部分固体废物返回搅拌工序。(5)危险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公众参与规定,报告表无需开展公众调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