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罗平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职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税收普法工作与税收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党建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理论武装,指导法治建设工作
一年来,罗平县税务局领导班子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种途径和不同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8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150本,分发到县局领导、各部门和各支部,要求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平台以及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式,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局党委会上集中学习1次;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2次;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学习3次;通过举办税务夜校专题培训1次;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1次。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意识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为指导好今年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一)健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县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罗平县税务局健全机构设置,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各成员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全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一年来,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会议听取关于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税收执法督察、“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等工作汇报,2022年为完成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罗平县税务局印发《罗平县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罗平县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八五”普法工作。
(二)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一年来,紧紧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税务执法方式,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的原则不动摇,压实工作责任,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
(三)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一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一是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纳税辅导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召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例会10次,听取相关部门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收集整理减税降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征收管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引导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到364个,纳税人网上申报率达99%以上。全面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导值班等制度。联合各银行持续深化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2年“银税互动”合计发放贷款57笔。联合县工商联开展“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春雨润苗”专项活动,提出3大类12项措施,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依法依规创新发展。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完善决策机制,积极做好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目标,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罗平县税务局与云南精茂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名。并积极做好法律顾问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联系。一年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指导罗平县税务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相关业务部门起草的合同,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及建议,2022年已为县局制定的25个经济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有效规避了风险。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要求,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年来罗平县税务局在税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未出现纳税人要求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执法水平和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税务行政处罚410件,其中:适用一般程序处罚15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罚395件;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2022年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作出不予处罚309件,既充分发挥“首违不罚”积极作用,体现“柔性执法有温度”,又以严格执法为基础,坚持执法刚性,体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仅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罗平县税务局对保留的1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纳服规范、征管规范要求做好许可工作。2022年共受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357件。做到审批不越权、不超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的情况,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管理工作。
3.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年来,为认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持续开展。一是组织各部门、各分局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全体人员熟悉掌握新的文件内容和要求,并严格按新文件要求执行;二是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不留死角,各相关主责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担负起“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公示的内容,应及时在曲靖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做到及时更新维护;四是依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对达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的事项,做到及时审核。一年来未有符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的事项。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一年来,为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罗平县税务局把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所采取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和《云南省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系统为依托,强化内控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推广运用,以问题为导向,以执法考核为保障,有效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审工作。一是督察内审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协助;二是召开2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研究税收执法内控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强化日常税收执法过错监控,对出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做到及时提醒,相关责任部门做到立行立改,限时纠错。2022年通过内控平台监控日常税收执法过错11条,立行立改10条,无需整改做无过错陈述申辩1条;上级通过内控平台推送执法疑点共计两批5条,经核查,3条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2条,均未涉及税款,全部疑点均按期完成核查整改反馈。
2.认真做好退税减税督导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时跟进督导各工作组数据治理情况,与当地政府、财政、人行沟通协调情况,督促检查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各部门组织学习情况,及时收集并向上级反馈纳税人及税务干部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在各工作组疑点数据核查应对结束后,对疑点数据应对质量进行督察,尤其针对留抵退税缴回的纳税人,及时全面督查缴回原因,跟进纳税人重新计算申报留抵退税情况;三是加强同纪检、税收风险管理股的沟通协作,对上级推送、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形成风险指向标,为留抵退税及退税减税各项政策各个审核环节提供指导性意见及审核重点,确保更精准完成退税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应退尽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年来,为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一是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和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紧扣“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宣传活动主题,开展便民服务税法宣传;二是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紧紧抓住“全民宣传,全民学习”的契机,赋予税法宣传小分队更多的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传送者,宣传小分队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学校、进养老院、进网络。借助“小手拉大手”的关键、扩围作用,在罗平县腊峰小学,钟山扶贫联系点小学对最贴近日常生活的民法典知识结合生活实例生动阐释和解读,真正使法治意识从小根植于青少年并根深蒂固发展,并辐射影响身边的人,最大限度发挥小小宣传员的带动作用;三是开展“六·一”儿童节进校园普法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税收法律法规;四是在罗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五是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汇编的《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要求全局人员学习使用;六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一年来,通过各种会议进行深入学习宣传,在党委会议上学习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3次、三会一课会议上学习8次,通过学习巩固和提高了税务干部对党内法规知识的掌握,使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制度化;七是积极开展全国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按照《2022年罗平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和《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曲靖市“宪法宣传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弘扬宪法精神,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七彩云端APP、云南普法和曲靖市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完成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维护宪法权威。
(九)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工作
为全面落实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年来,一是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等会议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年终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撰写述法报告;三是对新录用的4名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对参加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的6名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全部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四是举办税务夜校,专题讲解与纳税缴费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五是组织40人观看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活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干部队伍法治意识不够,尤其一线执法人员对《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税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全面,规避税收执法风险能力较低。
(二)法治培训、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透彻,深入基层分局和纳税户调研不够,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学习掌握,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的调研力度,及时了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持续利用系统内、系统外的普法宣传契机,有效扩大普法宣传阵地,高效开展普法宣传;三是持续做好“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四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作用;五是持续运用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加强对税收执法过错指标的日常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和处理,防止和减少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六是围绕督察内审工作要点,持续做好内控督审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七是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辅导、教育纳税人、缴费人强化税法遵从意识,进一步提升执法精确度,更好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