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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2023-03-22 09:12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173 号)、《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113号)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省市级编号:50-3722-16。督察报告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环境问题: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

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

对应的整改措施为:一是对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调查评估废渣堆存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对风险管控不到位点位科学制定“一点一策”整治(风险管控)方案,落实整治(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风险管控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强监管执法,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为2023年年底,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牵头,罗平县九龙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县应急管理局为配合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梳理,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废渣堆存点整治情况。云南罗平锌电股份公司铅渣堆场于20188月投资13666.11万元完成整治,安全处置历史遗留含铅废渣248471.59吨(其中公司回转窑处置155731.18吨,外转处置92740.41吨),同时对该堆场进行防渗处理,并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公司钙渣堆场的钙渣(经鉴定属于类一般工业固废)转移至该库压实堆存并进行封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公司钙渣堆场于20195月投资1492.85万元完成整治,对12.156万吨脱硫石膏渣进行倒运,现该场地已建设成为足球场。罗平县天红矿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江边居委会农机加油站后100米处水淬渣堆场)临时堆存水淬渣(经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于201812月完成整治,处置水淬渣107488.78吨;二是督促指导企业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基础上,联合省级部门对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云南罗平锌电股份公司铅渣堆场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公司钙渣堆场于20197月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危废渣库闭库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结果,该堆场风险管控到位。罗平县天红矿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江边居委会农机加油站后100米处水淬渣堆场)于202210月委托编制《罗平县天红矿产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报告》,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果,该堆场风险管控到位;三是加强执法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的监管力度 同时充分发挥 “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杜消除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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