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1日至8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罗平县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罗平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力促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后,罗平县水务局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局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强烈紧迫的整改意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罗平县水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任务到人到岗,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协调,带头开展整改,强化督办落实,全面具体掌握巡察整改情况。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会同相关科室共同研究整改工作,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整改任务。各科室紧盯反馈意见,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表面化、形式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县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中共罗平县水务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并严格执行。
(2)进一步完善《罗平县水务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水利各项决策部署等作为必学内容,明确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两名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做深入交流发言。
(3)加快推进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压紧压实责任,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水务行业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县水务局通过明察暗访、督办函等方式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巡查,坚持“四乱”问题动态整改、动态清零。下步工作中一如既往加强执法监管和明察暗访,做到河湖“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2)结合罗平实际,已建的自动雨量站、自动雨量水位站已基本满足重点山洪灾害点的监测需求。罗平县水务局将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山洪灾害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利用职工会、专题会等方式加大山洪灾害知识培训力度。2023年4月27日,县水务局组织防御科全体人员,各科室站所汛期防汛值班人员参加全省山洪灾害“四预”系统培训学习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平台培训,提升基本专业能力。下步,利用应急演练、手机APP将村级监测人员纳入培训。充实水旱灾害防御科人员力量,切实加强县级监测平台的管理。
(3)县水务局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资金,逐段开始罗平坝子灌溉系统清淤工作。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渠道保护宣传、渠道清淤等工作。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整治活动,确实解决群众乱堆放农用垃圾及侵占渠道等行为,保障渠道供排水畅通。积极配合市级加快推进罗师大灌区筹建,罗师大灌区的建成将对现有渠道堵塞、农用垃圾堆放等影响渠道正常供排水等不利因素全面整改清理。
(4)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罗平县“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积极做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储备项目的编制及上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确保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实施。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对所有项目至少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
(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已于2022年11月18日完成移交工作。
3.关于涉及本部门监管、审批、执法事项上做选择、搞变通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贯彻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2)罗平县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县人民政府已印发《罗平县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待县人民政府印发《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地下水整治行动的通告》后,立即组织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坚持实行应关尽关、先通水后关停,做到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分类关停。
(3)县水务局党组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进行行政处罚,做到程序规范,公正执法。
(4)罗平县水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开展水行政执法,对所下发的法律文书加强后续跟踪落实,对责令整改期限到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罗平县水务局将采取行政约谈或立案等行政处罚方式加强跟踪管理。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水务局党组提高认识,研究制定《罗平县水务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述考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罗平县水务行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把互联网作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重中之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关于维护群众利益有偏差,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坚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仍然存在短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研究制定《罗平县水务局关于调整充实罗平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人员的通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快推进总投资12.79亿元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将基本解决季节性、工程性缺水问题,逐步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五同”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三个制度”,通过水费收缴推动全县饮水工程良性运行。对可能出现缺水的地方,及时制定应急供水方案,强化应急演练,必要时采取拉水送水等措施,确保农村供水有保障。
(2)关于水利工程重建轻管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罗平县水务局将牵头研究制定全县小(二)型水库、小塘坝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属地落实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小(二)型水库和小塘坝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强化排查,积极筹措资金,对小型供水工程、老化管网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确保供水有保障。
2.关于利民惠民工程推进缓慢方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15日,罗平县牛街河水库已完成了下闸蓄水验收工作。县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积极做好资料整理归档,争取年底完成竣工验收。县水务局已分五次全部将征地拆迁款划拨到九龙街道。
3.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县水务局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3)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报销凭证和审批手续。
4.关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方面的整改情况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关于党的建设弱化,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县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程序,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2)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严格程序,坚决杜绝走过场,确保开创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3)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签字,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并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水务局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做好各个步骤党员发展工作,完善档案资料。
3.关于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管理,固定周一开职工例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调整充实罗平县水务局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周1名领导带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严格按相3关规定严肃处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有盲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罗平坝子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了《罗平坝子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内部管理规定》并督促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做实会计基础业务,坚决杜绝政策外用餐,加强报销单据及相关附件的审核把关。
(四)关于对巡察反馈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做实会计基础业务。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三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2.认真落实《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加强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管控,确保泄放达标率100%。
(五)关于巡察反馈“一把手”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一是党组书记作为“一把手”,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二是党组书记牵头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谈心谈话制度,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准备,强化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2.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会,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管长远的制度。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全县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8212364;联系地址:罗平县云贵路327号;电子邮箱:***。
中共罗平县水务局党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