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1日至8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林草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二是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扎实整改。成立了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喻能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家兴同志负责牵头整改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
(二)局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是积极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反思和综合研判,对巡察组指出的四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好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逐项细化巡察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协同股室队负责人,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同时责成涉及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层层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主动认领各自分管部门和单位涉及的问题,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抓好巡察整改,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明确整改责任。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3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2个、未完成整改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县林草局于2022年11月制定了《中共罗平县林草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林业和草原有关方针政策,梳理制定13次学习计划,在党组会上列为“第一议题”学习,当前已完成2次学习。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未建立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根据县委宣传部的指导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明确了学习对象、学习方法、时间和内容,并对学习作了具体的要求,现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并规范学习记录。
(3)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林草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在工作中充分体现林草部门职责职能。
(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相关专题学习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在2022年下半年的学习中,及时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等专题学习内容,严格贯彻落实了县委要求每年开展2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专题学习的要求。
2.关于“两山”理念”树得不牢,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针对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了县级林长办协调巡林工作。截至2022年12月25日止,县级林长巡林107次,按《罗平县林长制巡林制度(试行)》巡林要求,县级林长巡林每季度不少于1次巡林频次要求,县级林长16人,已按要求完成县级林长巡林频次,完成率达167%。二是落实了工作督察制度。为切实落实好2022年县级林长制督察工作,结合罗平工作实际2022年8月4日制定并印发了《罗平县林长制工作县级督察制度(试行)》,对应县级督察制度县人大于2022年9月14日,县政协于8月16日、9月27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考核评价。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度《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命令》(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制定印发《罗平县林长制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微信、会议等对林长制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全县共制作安装各级林长公示牌182块,做到村村有公示牌。
(2)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坚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环保局对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相关要求,了解木材市场经营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二是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我局成立问题整改专班,由责任领导与责任科室制作《木材市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知情承诺书》,到以龙岗木材市场对木材生产经营户逐一进行了告知,并发放了告知书并逐一登记。要求木材经营户及时到县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已有6户到曲靖市环保局罗平县分局办理该手续。林草局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职能职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曲靖市环保局罗平县分局的职能职责范围,针对问题林草局已多次督促旧屋基乡大补懂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大水井乡棠梨凹旅游景区项目业主单位罗平县旅游开发总公司开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23年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罗平县旅游开发总公司送达了《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相关旅游设施未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告知函》。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该两个项目涉及的违法行为已查处。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3)针对退耕还林工作推进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9〕1029号)下达罗平县2019年退耕还林计划2.5万亩,2020年12月罗平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复作业设计,2021年底完成造林任务。2020年10月《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任务的通知》(曲发改农经〔2020〕36号)下达罗平县2020年退耕还林计划2.57万亩,截至2022年6月完成地块落实。2022年5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制订了《“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明确:列入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计划范围内,但目前未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纳入耕地保护目标。本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于2020年底结束,列入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计划范围但未实施的,一律不再实施。
(4)针对林业企业培育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结合林草会议积极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力度,在对罗平以龙岗木材交易市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林草局积极主动与投资促进、工信、发改、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引导鼓励条件成熟的原三禾木业加工厂,于2022年6月成立了罗平县三禾木业有限公司,负责对罗平以龙岗木材交易市场内的木材加工小作坊进行整合优化,通过整合优化后,当年就实现生产60万张生态板,产值9600万元。2023年罗平县三禾木业有限公司意向性投资2亿元,预计年实现生产150万张生态板,产值达24000万元。林草局已经多次与老厂乡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加快推进2019年安排的涉农整合资金48.78万元用于老厂乡核桃产业加工项目建设工作,依托罗平县老厂乡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核桃林品种改良面积2000亩和定单收购核桃干果60吨、注册商标、包装设计、购买脱壳机、烘干机等设备安装,进一步加大核桃种植、加工、销售管理力度,让核桃产业发挥出社会经济效益。
(5)针对服务项目建设不主动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12.4”等法治宣传日切实加强林草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发放资料3000余份。集中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着力提高群众、企业、务工人员对林草政策法规的知晓率。积极与发改、招商引资和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及时对接,提前介入项目选址使用林地报批程序及相关政策法规讲解,并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审批手续协调办理工作。2022年,有效保障全县各类涉林建设项目56个(永久占用林地项目获批41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获批7个,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项目获批8个),涉及使用林地227.5436公顷,占全市使用林地获批面积第一。
(6)针对森林资源日常监管不精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罗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实现森林资源源头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划定网格区473个,聘请504名专职护林员从事森林管护;切实加强各乡镇(街道)护林员考核管理。严格按照《罗平县巡林制度》全面完成巡护任务,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达3810(人)次。发布2022年度《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命令》(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进一步加大巡林护林和林草资源监管力度。提高林草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查处案件的能力,积极借助森林督查和各期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着力加强监管,严肃依法查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
3.关于履职担当劲头不足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机构改革工作久拖不决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积极向罗平县机构改革相关领导汇报,加强与县委编办和相关划转职能部门管理单位的沟通,机构改革明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职能已划转至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仅保留森林草原火灾的宣传预防和早期处理职能。地质公园管理局划入县林草局,县委编办已下具体的编制文件,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已划入林草局。
(2)针对部门职能职责、机构整合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局党组重新理清了相关科室的职责职能,明确各科室的职权分工。积极与县委编办沟通协调,将林草局内设科室保护办实际工作需要和设置情况上报县委编办,待县委编办批复后执行。县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编岗不一致问题普遍存在,下步工作进一步理顺机构编制与部门人员工作同步,逐步实现编岗合一。
(3)针对改制企业管理权责未厘清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依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罗平县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方案》p27明确汇艮木材公司森林管护面积50152亩,其中:公益林30792亩,商品林面积19360亩,每年由林草局划拨管护经费26.40万元。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中,已经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内容,从2021已经用党组正规文件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及分管领导,充分体现林草局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在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研究会上,专门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在以后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中必须写入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制定了《罗平县林草局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进行考核。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存在隐患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林草局党组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完善并用党组文件下发了《罗平县林草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和《罗平县林草局网络意识形态实施细则》,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对新媒体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使用微信工作群、抖音等媒体的管理和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二)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用劲不足的问题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对乡镇(街道)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进行定期跟踪督促。九龙街道和钟山乡涉及林农补助已于2022年10月13日兑现到个人一卡通,针对马街镇涉及农户信访问题,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组织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共开展了三次调解工作,并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稳控工作。下一步积极配合马街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涉承包山场村组群众会议,明确村集体与承包人应享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成比例。积极借助今后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修编和优化调整之机,及时做好林地及林木权属纠正和信息变更相关工作。
(2)针对强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兑现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2.068万元,于2022年11月29日完成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3473万元,由于不再实施退耕还林项目,被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批复》(罗政复﹝2022﹞448号);完善退耕还林补贴资金256万元,于2022年8月8日下拨到涉及乡镇进行兑付,《罗平县财政局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分配退耕还林资金的通知》(罗财资环﹝2022﹞31号)。
(3)针对全县野生动物保护议事处事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在2022年秋季野生动物肇事的核查工作中,为做好核查理赔工作,于2022年8月22日林草局组织承保保险公司召开了野生动物肇事核查理赔工作专题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同时,林草局积极组织配合承保保险公司对野生动物肇事的现场进行查验,协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配合承保保险公司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受灾受害群众的基础数据的收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376户受灾受害群众的核查理赔工作,结案率达100%,保险赔付金合计16.38872万元,确保野生动物肇事核查到位,理赔到位。二是把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事项,推动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于2023年1月10日专题召开局党组会议对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投入进行专题研究,决定2023年在市级统一投入招标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从县级预算经费中筹措15万元配套到市级招标保险公司,提高罗平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的赔付力度。三是对罗平县野生动物肇事情况及时汇报市级林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力度,2023年2月16日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喻能和分管领导唐永带领局保护办工作人员到市林业和草原局就罗平县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相关工作进行汇报,请市林业和草原局就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工作给予罗平县更多关心和支撑,促进罗平县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与承保保险公司的协调对接力度,督促承保保险公司对罗平县辖区内野生动物肇事及时按照规定核查,及时组织赔付,在2022年度核查理赔工作中,通过林草局与承保保险公司的协商对接,紧密配合,按照有案必核、有损必赔的原则,已经全面完成了保险理赔工作。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治不彻底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流于形式,照搬照抄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林草局党组在召开巡察问题整改研究会上,已对被巡察出问题的同志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引以为戒,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2023年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报告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已写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2)针对工作作风漂浮,应付交差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教育,并制定了《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拟文办文制度》,按照行文准则规范公文印发审批程序,安排专人统一排版编号,切实做到一文一号,2022年公文未出现重号情况,加大对材料的审核和校稿力度,杜绝文稿文字逻辑错误问题的发生;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31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发布审批制度,2022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舆情。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根据要求已完全退款存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针对同城接待现象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对2019年至2021年存在同城接待现象的餐费进行清退,下步工作加大财务审核力度,坚决杜绝同城接待现象发生。
(3)针对违反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安排机关参会人员用餐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违反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就餐费进行了清退,下步工作将严格执行会议纪律,按照培训和会议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就餐,加大报账业务的审核力度,杜绝违反会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报销。
(4)针对陪餐人员超标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对陪餐人员超标就餐费进行了清退,下步工作将严格会议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全局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用餐人数。财务严格审核会议费用开支,对未按规定执行而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4.关于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出纳已设置现金日记账账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学习,严格按照财经纪律,严谨、细致、规范做好林草局财务工作,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针对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9月购买无人机和2020年5月购置办公设备已补办齐政府采购手续,2020年8月支付创建森林城市设计服务费,已按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办齐手续,下步坚决杜绝不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3)针对财务报销票据材料不完整,所有接待费均未附菜单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完善了2019年“六一儿童节”活动餐费发票手续和2021年购入电脑耗材相关手续。补签2019年5月划拨鲁布革驻村工作经费和2019年12月支付核桃提质增效肥料费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对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春节慰问金补齐领款人签字花名册。下步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所有接待费必须附菜单,规范报销票据管理。
5.关于未按要求缴纳工会会员费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的整体安排要求下,于2022年12月前,已补缴了2019、2020、2021年工会会员费,以后并坚持每年按时上缴。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根据罗平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对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局党组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整体安排,已修改完善《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制定了《罗平县林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科室和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二支部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根据二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活动情况,补齐了支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委委员、党组成员以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充分总结经验教训,二支部用此次巡察出的问题提醒支部班子把党务工作做实做细,并做好相关记录。
3.关于干部教育培养缺乏长期规划,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量薄弱,未及时有效地培训培养专业人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龄化突出,县林草局在编98人平均年龄48岁,出现“青黄不接”的断层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人才培训计划,以林草项目的实施为契机,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到罗平,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培训。已积极向县委编办报告进人计划,2022年11月新调入91年专业人才两人,以后严把“进人关”,尽量向专业化、年轻化人员倾斜。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1.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用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强化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提高党性认识,局党组及成员带头不折不扣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会上,专门强调2022年局党组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都必须将巡察整改情况写入其中。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力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对接。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巡察、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二是督促部门按期完成整改。通过参加综合监督部门党组会、定期查阅整改情况报告、单独或联合开展整改情况督查等方式,督促部门及时有效完成问题集中整改,防止书面整改、虚假整改。2023年已参加综合监督部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2次,开展整改情况督查3次,查阅整改情况报告4次并提出修改意见。三是着力部门规范建设,促进完善发展。在日常监督中,纪检监察组以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着重监督问题整改后的长期执行和规范化建设情况,防止出现改后再犯、屡改屡犯的情况。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21年9月16日,县林草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内务管理规定》,建立了局党组会议制度,细化了参会范围、会议议题,并对会议记录提出要求,作为“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主要形式;2021年4月以来,县林草局党组会议在研究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县林草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更大成效。
(一)加强责任担当,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落实、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林草工作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林草局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局办公室或局领导反映。联系电话:0874-8218039;联系地址:罗平县林草局办公室。
中共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