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罗平县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罗平县花海大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人民医院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罗平县人民医院拟投资2030万元,在罗平县花海大道西侧建设罗平县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于2023年6月28日取得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平县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罗发改社会[2023]30号),项目代码:2306-530324-04-01-117789。本项目利用罗平县残疾人联合会建设的残疾人托养中心1栋4层和康复中心1栋6层的建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改造,设置床位100床。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装修废气;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为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异味、垃圾收集点异味、食堂油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交通噪声以及来自门诊病人和住院部探访人员产生的生活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装修油漆期间,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投入使用。对装修人员应采取配戴防毒面罩和口罩等,并保证装修空间的通风良好性,减轻油漆废气危害。 2、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罗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学田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机械设备,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出现夜间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应采用编织袋包装后运出屋外,集中堆放,及时采用密闭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以免影响装修施工和院内环境卫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且周边有绿化带,通过植物吸收以及大气稀释扩散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采用有盖垃圾桶存储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收集桶中,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在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等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异味,避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厨房产生的餐饮油烟经厨房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油烟排放管道外排。 2、废水防治措施: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网收集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再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罗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学田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产噪设备设置在室内,运营期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医疗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设置1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21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并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和危废台账;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到移动带盖式垃圾箱内,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污泥定期清淘,采用加漂白粉等药剂进行预处理后,密闭封装交由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规范包装、专区暂存、专人负责等措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公众参与规定,报告表无需开展公众调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