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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 罗平县巡察办
  • 2023-07-24 08:30

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2023年2月6日、3月12日、4月3日、4月28日、6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梳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工作要求,倒排时间、倒逼任务,严格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2023年4月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反馈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开展了自我批评,为推进整改工作凝聚了共识。

(二)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督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协调整改了如: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超标准报销运动服装费、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环卫工人权益保障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

二、集中整改情况

本次巡察共发现4个大项31个方面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8个,3个正在整改中。整改期间,新建完善制度12项,其中,为规范队伍管理,修订出台了《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内务管理办法》、制定了《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协管员管理办法》、《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行为规范》《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内务管理规定》;为使公示公开制度执行到位,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核制度》等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违法停放车辆拖移管理制度》;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制定《中共罗平县城管局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中共罗平县城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中共罗平县城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3年6月初又制定了《中共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关于局党组会议有关制度》,清退违规资金45226元。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以来共召开26次会议,其中24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局务会议、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抓紧抓实抓好“第一议题”学习。今年以来,已召开的18次党组会、23次局务会全部严格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走形不走心’。2020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16次学习,仅6次进行交流发言,且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完善学习记录,组织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主体发言;二是进一步提高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视程度,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不低于8次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名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2.关于“‘为民管城’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垃圾分类及处置成效欠佳。县级“十四五”规划“罗平县垃圾分类转运站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底建设35座垃圾分类转运站,现仅建成并投入运行5座。城区2022年投入1748个四分类垃圾桶,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低,现有垃圾收运都是混丢混运未分类。”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2022年罗平县建城区已设四分类垃圾桶投放点位367个,投放四分类垃圾桶约2600只,果皮箱1268只,提高垃圾分类处置率。今年以来每周定期排查,及时更换了破损的分类垃圾桶320只,确保了垃圾箱、桶的正常使用。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公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确保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成效显著。二是2023年罗平县将新建垃圾中转站20座,但因建设垃圾中转站所需资金庞大,因罗平县财政紧张,只有待县级层面申请到上级资金才能组织实施。目前已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县域环卫专项规划,并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规划已通过县直相关单位及专家组评审。下一步待资金落实到位后将统一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2)针对“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执行不规范。2021年以来政务热线收到52件投诉垃圾处理费收取相关问题中有36件关于收费标准不一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通过“罗平城管”公众号公示了收费依据、标准、对象、范围,严格按照《罗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执行,收费公开透明;二是加大对征收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依规依纪开展收费,做到亮证收费、公平收费。

(3)针对“公厕管理维护有短板。经实地走访,县城管局门口洗手台无水,万达路鹏远驾校对面公厕无水、无障碍卫生间未开放、照明设施损坏。”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人员素养及公共保护意识;二是保洁人员做到公共洗手台勤扫、勤拖、勤消毒、垃圾袋勤更换,保证公共洗手台基础设施及清洗消毒用品齐全完善完好。三是对卫生间的设施设备做到定期巡查、维护、保养。四是加大巡察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而不改的严肃处理。目前城管局管理的95座公厕均做到了“三有三无”全达标。

(4)针对“占道经营现象仍有发生。实地走访发现观音街花鸟市场、学田路段、金谷酒店、罗雄镇奥特曼幼儿园等区域存在占道经营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整治措施和整治力度,压实网格管控责任,围绕群众诉求,保持管控力量不减,对于重点点位落实专人盯守,严管重罚;二是围绕整治目标任务,落实目标管控措施;三是充分发挥智慧城管作用,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注重抓早、抓小。2023年共规范整治占道经营行为4500余起。

(5)针对“霸占公共停车位现象突出。巡察组收到群众邮件举报7处公共停车位有此现象,经实地察看,小东关清真寺路段、龙阁新景、红星广场、博思特培训学校、馨乐宾馆等背街小巷私人用生活物件占领车位阻止他人停车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主次道路、背街巷沿线及商业广场周边区域进行排查,结合群众举报线索,通过贴单告知、媒体公告等方式,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对拒不整改的,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023年共清理整治利用锥桶、凳子、摩托车、电动车等霸占车位行为980余起。

3.关于“依法行政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公示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经查看县政府网站、“罗平城管”公众号,县城管局对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信息应公开未完全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类别,在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布权责清单,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核制度》;二是在“罗平城管”公众号,对执法权限、责任清单、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进行公开,同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页面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公示;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门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针对“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对城区乱停乱放车辆均由三个大队分片区各自负责处置和收缴罚款,收缴方式为现金或私人收款码支付,没有落实“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罚没款项收缴制度,严格罚缴分离规定,坚决做到收支两条线;二是对处罚做到了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对处罚决定合法。三按照财务管理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了对公账户收款码,规范收缴方式。

(3)针对“重处罚轻普法。县城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不到位,近两年对违法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驾驶人处罚683起,对渣土运输行业进行以案释法、普法教育宣传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对一般违法行为做到重教育、轻处罚,柔性执法。二是针对城管执法实际工作,开展以案释法、法制舆论的宣传教育,树立法律权威,使处罚当事人能够正确认识法律的威严,推动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定期在“罗平城管”推出以案释法案例。

(4)针对“不文明执法行为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执法人员工作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冲突事件4起共处理8人,县城管局赔偿28.3万元。五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有差距。县城管局3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50%;市容执法三个大队含聘用144人共有150人,仅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2.7%。”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及城管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对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追责问责。三是修订《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内务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着装要求、纪律作风要求、执法行为等要求,2023年以来查找了纪律作风问题27个、发出督查通报16期,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3人。

(5)针对“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有差距。县城管局3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50%;市容执法三个大队含聘用144人共有150人,仅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2.7%。”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按照持证上岗要求,对符合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2023年在职人员全部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均全部通过;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了执法人员工作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制定出台《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规范执法行为,公布投诉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2021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当年工作要点和计划。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流于形式,近三年发生网络舆情5件,其中2020年11月30日在美丽县城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与店主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店主受伤,引发较大舆情,但党组该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由党支部代替进行且未结合此次舆情进行分析。”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明确1名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三是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发现、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2023年共妥善处置网络舆情12起。四是制定《中共罗平县城管局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中共罗平县城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中共罗平县城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关于巡察反馈“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同城接待问题突出。2020年以来共发生35笔公务接待无“一函三单”,其中同城接待20次、接待费用超标准12次、陪餐人数超标1次。”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因涉及面广、人员多,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待核实清楚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餐费清退。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要求,严禁出现无公函接待情况,接待手续、标准必须齐全、合规,报销凭证真实完整,陪餐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接待审批流程》和一函三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规定,加强财务票据的把关审核,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完成时限:202310月底前)

(2)针对“超标准报销运动会服装费。2020年2月报销第三届县运会26人服装费71473元,人均2749元超每人800元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局党组对超标准报销运动服装费清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经查阅原始单据,需退费人员共26人,2023年4月20日除念永辉、李建恒、李国杰、罗海山4名人员(系聘用人员)已经辞职多年,无法退款外,其他人员已按标准退款,退款金额45226元。

(3)针对“违规购买鞭炮用于2021年春节车辆出行”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春节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今后坚决不购买不符合规定的物品。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一体化支付系统电子印章长期未变更。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改平2020年4月调离该单位,至2022年11月,县城管局支付印章仍是杨改平。”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对法人电子用章进行了更换。

(2)针对“财务费用报销把关不严。2020年1月报销“两违”拆除工时及台班费15.26万元、2月付2017年公厕维修维护费48412元,付款账号与合同约定账号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经过对两项付款凭证进行查验,因合同上的账户不能使用,施工方进行了付款账户更换,收款人与所签合同是一致的。二是装财科加强了对报账凭证的审核,对不符合报账手续的不予以报销,严格按照预算经济科目报销凭证。三是加大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

(3)针对“履行审批程序不严格。2020年以来发生15笔报销款项审核人意见不完备。”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落实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规范执行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意见签署规定。二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相关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4)针对“工会账务管理不规范。2020年以来未收缴工会会员费;工会账簿存在隔页记录,未日清月结;工会经费支出未独立核算,2020年以来7次通过单位账户列支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从2023年开始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规定:本人工资收入0.5%的标准向全体工会会员收取了会费;二是严格账务管理。规范账本记账,所有收支做到日清月结,杜绝隔日跨月现象出现;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到该工会列支的决不在局财务列支,不该工会列支的决不列支。

3.关于“破解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被拖车辆车主知情权未得到保障。2020年以来拖拽违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15975辆,行政处罚14922辆,截至目前共有839辆无人认领,城管局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且无相关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公布违法车辆被拖拽后的咨询电话:8213586,方便了群众查询;二是对违法车辆拖拽后,在原停车位置粘贴告知单,告知车主;三是制定《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违法停放车辆拖移的管理制度》,对管控区域、停放要求、拖移情形、拖移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并通过罗平城管公众号及抖音视频号对当日拖移的车辆进行全面公示,保障了被拖车主的知情权;第四针对无人认领的车辆,我局已对车辆信息进行了完善,下一步将对无人认领的车辆信息进行公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2)针对“解决群众诉求主动性不够。2020年以来群众投诉举报噪音扰民200件次、拖拽乱停乱放车辆罚款过高62件次、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45件次、餐饮油烟污染35件次、智慧停车收费22件次等投诉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群众满意度不高。县城管局2020年、2021年社会评价在36个行政管理部门中均排名倒数,2022年上半年在16个服务保障单位中排名末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快调查、查处、解决力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二是充分利用“罗平城管”微信公众号、“罗平城管”抖音平台,接受群众诉求,及时解决群众所需所盼,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让群众支持理解参与城管工作;三是推行柔性执法,把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针对“落实“执法不扰企,执法不扰民”有差距。2022年6月20日,县城管局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答复意见书中回复:在多次催缴正兴轮胎五金机电商铺垃圾费无果后,城管局执法人员才采取“利用垃圾箱对店铺进行封堵”的非常手段;2022年12月2日抖音平台出现县城管局因收缴垃圾清运费而用垃圾箱堵兴隆牛菜馆大门的网络视频,当天就有629人点赞该视频,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城管执法,让群众理解、支持城管工作;二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垃圾桶堵门代替执法行为,做到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妥善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4)针对“环卫工人权益保障不到位。截至2022年11月,清扫保洁服务公司累计拖欠271名环卫工人工资共计343万元;2021年以来环卫工人集体到县级上访4次共计618人次,2022年8月90余人到省级上访。”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3年,经多次向政府分管领导及县财政报告后,争取资金共分8次支付城区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费7211603.25元,目前拖欠的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环卫工人权益得到了保障,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

(三)关于巡察反馈“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用力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谨。“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能如实反映决策全过程,2021年党组会议记录仅有议题、决定,缺少讨论过程。2020年1月报销100万元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款,2021年1月付李庆荣案赔偿款17.8万元,均未见党组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

2.关于“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2020年全年未开展党员积分评定,未召开第四季度党员大会;2020年7月至9月“三会一课”录入率不达标被县直机关工委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按照组织部和机关党委要求,组织全局党员按时开展积分评定和年底民主评议党员。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同时认真做好录入。

(2)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2021年6月1日提交的2份入党申请书,至2021年11月11日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事宜时都不满6个月。”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三是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了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共有2名同志列入发展对象,待机关工委批复后,按程序办理。

    3.关于“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干部职工管理不到位,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2名党员、2名聘用人员因酒驾被查处,1人组织并参与赌博被县监委政务立案;通报问责1人,党内警告3人,谈话提醒3人,行政记过9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修订了《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内部管理规定》、制定了《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以制度管人;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改进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着力解决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管理松懈的问题,树牢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2)针对“执法队伍综合培训力度不够。近三年,仅2021年对全局及各乡镇执法中队开展过1次执法业务集中轮训。”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结合城管工作性质和任务,落实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召开局务会议,每周各部门召开学习例会,明确学习目标、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7月7日,组织全县执法中队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下一步,按照《曲靖市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强化对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计划将于今年下半年集中开展一次执法轮训,全面提升全县城管队伍执法水平,切实把执法有权、治理有力、服务有效的目标落地见效。

(3)针对“对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建设指导督导存在盲区。2020年以来对鲁布革乡、长底乡、老厂乡执法中队均未开展过指导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34月底以来我局多次到富乐、马街、阿岗检查指导垃圾规范处置工作,2023628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50余人到马街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集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77日,由局班子领导带队分别到鲁布革乡、长底乡、老厂乡就集镇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置、“两违”建设等工作开展执法交流和指导,全面提高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关于巡察反馈“巡视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罗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1年1月21日停用。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等级评价已于2022年12月28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无害化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已发文公示为“A级”,已通过验收,问题已销号。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坚持不懈地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入。

(一)以身作则,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当领导之责、教育之责、检查之责、追究之责。局党组始终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指挥棒”层层传导、做好表率。

(二)真抓实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整改,倒排时间、倒逼任务,努力把各项工作往前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不留尾巴、不落死角。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加大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支持力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中共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