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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D53030020230812009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2023-08-15 16:48

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2日,我单位收到督转〔2023〕21号(第五批)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2009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2009。投诉人反映:2023年8月11日反映的问题“罗平县老厂乡虎山村委会老屋基村钱友田每天将养殖和厕所废水随意排放”,举报后,当事人仅用水冲,没有根本解决问题。投诉人对处理方式不满意。

二、属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联重复情况

经查实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D53030020230811001重复,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委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9年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举报件不重复。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核实情况:2023年8月12日,经市农业农村局、罗平县农业农村局、老厂乡人民政府、老厂乡虎山村委会到现场核查,老屋基村钱友田(实名:田友权)现养殖生猪49头(育肥猪11头、

母猪5头、公猪1头、1月龄仔猪32头),建有粪污收集池,收集池旁有2平方米旱厕一座,养殖粪污与旱厕粪污通过管网共同流入收集池,收集池接有一根60米的管道直达排水涵管,涵管口有少量粪便,有污水排出,存在异味,对旁边村民造成影响。

(二)整改分类情况

立行立改。

(三)处理情况

未办结。一是8月14日,粪污收集池外排口已封堵,排污管已拆除,污染场地已彻底消杀处理,消除异味;二是督促田友权定期清理收集池内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确保不外溢;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主体责任;四是做好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积极做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类似扰民问题的发生。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