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4日,罗平县收到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D53030020230814014号举报件。罗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调查核实处理投诉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4014。投诉人反映:罗平县阿岗镇岗德村委会新发村旁几百米处,张某某家养猪场(无营业执照)粪便和污水排放口对着住户家水井,抽上来的水都有猪粪味,之前沟通过,没有结果。
二、属实情况
经核实,D53030020230814014号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两次核实,张某某实为阿岗镇捏恰村委会新寨村村民,住址为捏恰村委会新寨村民小组,现在家旁圈养牛10头、猪30头,属散养户。无营业执照,情况属实。经过走访,举报前养殖户院内有一条暗沟排放的养殖粪便和污水通至院外地边土沟,土沟旁3米左右有住户家水井一口,粪便和污水排放口没有对着住户家水井。养殖粪污还通过圈外墙角沟渠排放到院外,现场已清理干净。但存在粪污直排和雨污未分流现象。现场院内暗沟、院外土沟及住户家水井边土沟内未发现养殖粪污。经核实,住户家地下井水为生产用水。井水旁有支砌墙且吊井粉刷未渗透到井内,井水感官无异常、无异味。水井户主与养殖户之前沟通过属实,张永昆未实质性回应,也没有采取控制污染措施。
(二)整改分类情况:限期整改类(2023年8月31日前)。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未办结。对该举报件已进行核实办理,并督促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一是2023年8月15日已停止排污行为,有关管理部门督促养殖户按照“三防”要求加快建设容积达15立方米(长4米、宽2.5米、深1.5米)的集污池,于2023年8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养殖粪污不直排、不外排、无渗漏;二是已经清理外排土沟粪污及受污染土壤;三是每天对圈外墙角沟渠的粪污及时清理并还到自家田地使用,防止外溢;四是督促并帮助养殖户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五是2023年8月20日对举报反映的水井开展井水水质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根据监测结果确定下步工作;六是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养殖主体环保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户主体责任。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按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积极做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养殖行业进行规范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少此类环境问题的发生。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