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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3-09-04 09:11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000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编制计划;起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罗平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电、油、煤、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制度;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37.05亿元、增长8.50%,其中,第一产业64.75亿元,增长5.40%,第二产业118.33亿元,增长10.00%,第三产业153.97亿元,增长8.00%;人均GDP突破5.00万元、达5.03万元。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0.17亿元、增长18.00%;固定资产投资165.80亿元、增长17.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90亿元、增长9.0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完成11.00亿元、同口径增长34.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9万元、增长3.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万元、增长7.00%。

2.全年审批项目405个,总投资431.70亿元,其中可研批复118个,总投资137.34亿元,项目备案287个,总投资294.36亿元。谋划储备县级“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193个,总投资1311.00亿元;申请并纳入省级“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36个,总投资457.00亿元;申报并纳入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3个,总投资15.80亿元;申报并纳入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41个,总投资80.00亿元。全县争取上级补助项目8个,争取资金3.2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1个,争取资金372.0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项目6个,争取资金4772.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个,争取资金2.70亿元。实施重点项目242个,总投资285.00亿元。

3.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价格认定案件共311件,涉案金额2232.28余万元。审核完成罗平县2021年度录入国家发改委市场价格监管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1家,全年收费总额4948.53万元,报告率为100.00%。

4.认真做好粮食安全巡察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安全储粮自检自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认真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监测预警,共扦样32批次,其中:油菜籽20批次、玉米10批次、稻谷2批次,于10月上旬扦样结束送曲靖市粮油质监站检测。

5.开展2015至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验收工作。2015年、2017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概算1897.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0.00万元,地方配套267.00万元;2020年罗平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091.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00万元,地方配套91.80万元。两个项目均于2022年6月通过市级验收。

6.统筹做好能源领域相关工作。一是做好能源领域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防范;二是统筹做好能耗损控工作;三是强化新能源推广利用,建成燃气储气、气化设施3座,储气能力8.70万方,汽车加气站1座,加气能力为3万立方/日,燃气管网安装54.67公里(中压管道37.69公里,低压管网16.98公里),根据《云南省2019—2021年建成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工作方案》,为4家企业申报功率补助资金70.02万元。

7.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抓好52个易地搬迁点产业扶贫规划完善和实施,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41个,累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818人次,实现就业1122户2489人,转移就业率72%;建成便民服务站或便民服务中心25个,配套设置警务室(个)14个;组建基层党组织40个,配备社区干部266人(含临聘人员)。

8.统筹抓好其他工作。一是有效解决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二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累计组织1000余人次开展多种形式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每周五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面对面宣讲300余人次,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600余份,接待咨询服务376人次。

9.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健全制度;二是开展好民主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三是信息化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结合县发改局实际研究制定了《罗平县发改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罗平县发改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建设,严格纪律规矩,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清风云南》 等警示教育片,全年共开展廉政教育3次,开展廉政谈话1次。三是通过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内务管理制度》。三是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岗位及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坚决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倒查制度,设置投诉电话,悬挂横幅,设置投诉箱,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体制改革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罗平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罗平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科(罗平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交能源环资高技科、价格调控监测科(罗平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和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和物资规划建设监督检查科、安全监管科、规划发展科、财务稽查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4,833,804.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92,262.62元,占总收入的96.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41,541.57元,占总收入的3.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94,890.65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79,510.95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415,379.7元,下降33.05%,由于疫情房租减免政策、粮食局场地租赁费由县开投集团统一招租,未划拨相关租赁费用,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4,666,878.06元。其中:基本支出6,676,561.44元,占总支出的27.07%;项目支出17,990,316.62元,占总支出的72.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03,822.99元,下降15.44%,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资金支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2,388.36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4,161,434.63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罗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费用及粮油公司危仓老库易地整合改造项目拨付完成,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6,561.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72,029.35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4,532.09元,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90,316.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一是支付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经费69,600.00元,完成全县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按时向上级上报农产品调查数据;二是支付2021年烟草打假打私补助专项经费148,000.00元,配合烟草部门完成全年烟草打假打私工作;三是支付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1,000,000.00元,完成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四是支付2017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款6861,936.62元,项目于2022年6月通过市级验收;五是支付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850,000.00元,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支付罗平县美丽县城污水管网厂区提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190,000.00元,该项目正在进行改造;七是支付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0,78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成品粮油费用补助;八是支付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九是支付市级冻猪肉补贴专项经费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92,26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7%与上年相比减少4,079,510.95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本年支出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06,04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物价管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5,38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职工财政负担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9,034,54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的财政负担部分及罗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费用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美丽县城污水管网厂区提标改造工程。                  

5.农林水(类)支出6,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1%。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6.住房保障(类)支出346,2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用于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2022年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15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911.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4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15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911.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调整节能监察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罗编〔2022〕7号),从工信局并入执法执勤车1辆,加上原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8,452.70元,增长10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0,287.70元,增长20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35.00元,下降62.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调整节能监察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罗编〔2022〕7号),从工信局并入执法执勤车1辆,加上原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和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检查、易地扶贫搬迁及乡村振兴等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442.22元,减少122,299.58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94,901,963.93元,其中,流动资产91,705,140.08元,固定资产3,176,03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79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详见附表: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5,916.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9,588.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