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安全发展开创新局面。抢抓经济社会发展机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同比增长29.06%,其中,新入库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2.84亿元,完成投资2.44亿元。共培育市场主体162户,其中,培育企业23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8.46%。农村商业银行存款额达3.3亿元、同比增长6.5%,贷款额达1.1亿元、同比增长7%。
2、产业融合再上新台阶。2022年我们加压奋进、攻坚克难,面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叠加,不断丰富特色农业、推进农旅融合、优化旅游环线,成功完成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的底气和后劲得到巩固。传统农业提质增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波罗湾、革来4000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工建设,小鸡登436亩水田垦造项目全面开工。金歹村500亩高原小龙虾养殖项目建成投产。烤烟K326种植4556亩,收购61.5万公斤,实现产值2057.79万元。成功试种雪茄烟50亩,实现产值42.18万元。出栏生猪10.3万头、肉羊2.19万只,家禽11.59万羽,实现肉类总产值10.23万吨,规模化养殖率达22.8%,实现畜牧业产值4.85亿元、增长26%。
3、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乡村振兴发展步伐加快。大力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计划,累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59户184人,风险消除率达57.3%,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45万元,增长19.28%,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的脱贫人口全部消除。争取各类衔接资金115.19万元,沪滇帮扶资金73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9个,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杨家寨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项目全面完工,累计投入资金1320万元,整村风貌完成提质改造,村内品质全面提升。建成美丽村庄2个,创成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1个,革来入选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精品村。
4、民生福祉实现新提升。2022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践行宗旨中增进民生福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全乡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万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6万人,“两保”参保率分别达96%、86.77%,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脱贫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放农村低保金362.54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五保)金70.48万元,兜底保障979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换第三代残疾证35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大水井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 大水井乡人大(行政)
2. 大水井乡政府(行政)
3. 大水井乡妇联(行政)
4. 大水井乡党委(行政含乡纪委)
5. 大水井乡财政所(参公)
6. 大水井乡文化站(事业)
7. 大水井乡广播站(事业)
8. 大水井乡劳保所(事业)
9. 大水井乡村建所(事业)
10. 大水井乡农科站(事业)
11. 大水井乡农经站(事业)
12. 大水井乡畜牧站(事业)
13. 大水井乡林业站(事业)
14. 大水井乡水务所(事业)
15. 大水井乡交通所(事业)
16. 大水井乡安监所(事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11人,主要是乡政府长期聘用人员,其中:临时聘用人员5人,综合执法队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度收入合计42,098,41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66,794.98元,占总收入的74.5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731,617.63元,占总收入的25.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03,246.79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罗平县进一步加强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县级部门直接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再由乡镇(街道)财政代发,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减少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收入与去年相比减少5,603,246.79元,下降1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5,689.14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其他收入减少7,068,935.93元,下降39.7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罗平县进一步加强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县级部门直接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再由乡镇(街道)财政代发,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减少,导致本年其他收入与去年相比减少7,068,935.93元,下降39.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度支出合计42,024,283.30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4,994.48元,占总支出的42.7%;项目支出24,079,288.82元,占总支出的57.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381,462.91元,下降26.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67,592.80元,下降9.43%;项目支出减少13,513,600.11元,下降35.95%,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县级财力紧张,未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导致本年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比上年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基本支出总额比上年支出总额减少。二是由于2022年安排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总额比上年支出总额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44,994.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7,605.60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紧张,未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导致本年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比上年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基本支出总额比上年支出总额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43,028.13元,占基本支出的91.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1,966.35元,占基本支出的8.37%。综合基本支出结构分析,大水井乡主要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提倡的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在保支出,保运转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79,288.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13,611.20元,减少64.0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安排的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二是因为2020年结转的养路费、公益林管护费、征地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在上年拨付完毕,增加了上年项目支出,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3,513,611.2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3,813,963.92元,其中:办公费931,061.05元、手续费865.20元、电费79,807.57元、邮电费43,504.03元、差旅费27,491.20元、维修(护)费192,375.00元、会议费97,977.58元、培训费28,330.00元、公务接待费52,798元、劳务费2,152,592.69元、其他交通费81,301.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0,934.90元,其中:生活补助48,2000.00元、救济费150,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879,372.73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62.1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4,744,39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4,744,3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86,794.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64%。与上年相比减少1,835,792.30元,下降5.8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县级财力紧张,未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比上年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2年安排的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92,90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98,623.50元,其中:基本工资1,205,465.00元、津贴补贴2,001,527.50元、奖金391,63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1,891.65元,其中:办公费586,800.00元、电费26,887.67元、邮电费22,594.00元、差旅费4,242.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会议费10,065.00元、培训费7,420.00元、劳务费6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86.94元、其他交通费用303,896.0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393.50元,其中:生活补助47,173.50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大水井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务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2,1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98,189.00元,其中:基本工资300,922.00元、津贴补贴56,200.00元、奖金22,536.00元、绩效工资218,53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0元,其中:维修维护费14,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6,00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4,236.10元,其中:基本工资179,302.00元、津贴补贴36,880.00元、奖金11,322.00元、绩效工资144,3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02,400.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83.70元,其中:办公费13,683.70元、维修维护费1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089.00元,其中:退休费278,089.00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0,000.00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429,00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9,008.39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9,008.39元。
6.节能环保(类)支出472,46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0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368,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4,462.50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326,2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6,268.00元,其中:基本工资161,556.00元、津贴补贴36,360.00元、奖金9,972.00元、绩效工资118,38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8,750.00元、劳务费11,250.00元。
8.农林水(类)支出19,700,21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188,428.16元,其中:基本工资2,491,455.00元、津贴补贴488,340.00元、奖金157,228.00元、绩效工资1,697,878.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3,527.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3,939.00元,其中:办公费364,047.00元、邮电费2,295.00元、维修(护)费30,000.00元、培训费11,470.00元、公务接待费3,449.00元、劳务费482,678.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88,150.48元,其中:生活补助3,571,350.48元、奖励金316,800.00元;资本性支出9,719,7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9,719,700.00元。
9.交通运输(类)支出1,045,7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3,658.00元,其中:基本工资164,106.00元、津贴补贴30,360.00元、奖金9,994.00元、绩效工资119,19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90.00元,其中:办公费1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90.00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919,9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19,923.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919,923.00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2,0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6,061.00元,其中:基本工资90,823.00元、津贴补贴18,514.00元、奖金5,406.00元、绩效工资71,31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元,其中:办公费56,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40,00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435.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86.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减少249,664.06元,下降8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279.51元,下降7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414.00元,下降92.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86.94元,占10%;公务接待费支出13,449.00元,占4.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86.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86.9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各级领导到本乡的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接待26批次,接待人次186人;上级机关各级领导调研,同级乡镇交流学习的接待,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38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891.65元,减少3,587,910.62元,下降78.51%,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566,800.00元;电费26,887.67元;邮电费22,594.00元;差旅费4,242.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会议费10,065.00元;培训费7,4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86.94元;其他交通费用303,896.04元。
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资产总额99,480,445.07元,其中,流动资产87,421.39元,固定资产13,775,304.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90,136,458.5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978,93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0,219.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9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6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①项目支出中没有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列支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5,520,934.90元,其中,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支出74,000.00元,主要是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支出74,000.00元;救济费支出150,000.00元,主要是对冬春自然灾害灾民的救济支出150,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4,774,910.23元,主要是补助农民的耕地力保护补贴支出3,607,25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支出1,167,657.23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62.17元,主要是精准扶贫贷款贴息支出9,562.17元。2110401生态保护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支出368,000.00元,主要是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320,000.00元,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48,000.00元。2110602退耕现金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104,462.50元,主要是对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支出104,462.50元。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支出20,000.00元。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支出20,000.00元。
②固定资产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固定资产原值年初合计13,125,084.89元,本年增加合计650,219.5元,年末合计13,775,304.39万元;累计折旧年初合计3,536,486.12元,本年增加合计982,253.14元,年末合计4,518,739.26元;净值年初合计9,588,598.77万元,年末合计9,256,565.13元。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不合规公务用车整改暨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整改要求,将6辆汽车调拨至大水井乡,导致固定资产年末增加576,000.00元。
③公共基础设施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2022年新增公共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四级公路,数量合计142.62公里,年末原值为65,224,749.90元,不计提折旧,净值为65,224,749.90元。
a.入账依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财资〔2021〕11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云财资〔2021〕13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我单位对符合纳入范围的清查公路进行全面的核对查实,并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入账。
b.确认方式:公路资产入账价值尽量以历史成本计价,通过翻阅竣工结算资料、竣工决算报告等相关支出确认资产价值;对于修建年代久远,无法找到原始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按重置成本确认,重置成本依据《云南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重置成本标准》(云交财审〔2021〕22号)。
c.未计提折旧事项: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但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得其性能得到永久维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应计提的折旧总额为其成本,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实际成本确定后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