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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3-09-04 09:48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老厂乡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统一管理“为民服务中心”。

党建办公室:

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和协调全乡的党建工作;负责全乡党组织设置及党员队伍的发展、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乡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负责党员档案的接收、建档、保管工作,负责党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研究拟订党员教育工作计划,负责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党员电化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乡村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村组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乡基层党建督查考评和党组织、党员的推优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收集、整理、上报组工信息;负责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负责乡党代表的筹备及组织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业产业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乡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土地保护、林业和水利专项计划,提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拟定全乡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编制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参与全乡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乡林权管理,承担全民义务植树、森林防火和其他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乡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防治水污染,组织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承担全乡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负责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专项计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乡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和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拟定全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乡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落实、权益保障和监督检查;协助管理“为民服务中心”。

扶贫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全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户籍档案资料整理;负责统筹协调省、市、县、乡等联系单位的挂钩帮扶工作,指导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协助管理驻村工作队员;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协助乡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

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由1名副科级领导担任。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全乡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事业单位设置6个。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乡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乡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全乡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和老厂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5名。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乡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和体育事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负责落实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负责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和老厂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乡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参与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和施工管理;负责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和老厂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70%。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老厂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全乡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工作;负责全乡优抚安置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来访来电接待、登记和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落实权益保障;指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相关部门对需要帮扶救助的退役军人进行精准帮扶救助,组织退役军人学习、培训和政策、法律宣传;负责全乡社会救助和老龄、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和老厂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不低于55%。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4名。

财政所:

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政策;编制财政预算、决算;协助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综合监管;管理全乡涉农补贴资金;监管财政性资金;管理全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乡财政信息公开;完成县财政局和老厂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所事业编制5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设所长1名(副科级),副所长1名。

敬老院

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集中供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服务。3.负责敬老院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盗安全和其他生产安全;组织开展适合集中供养对象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对集中供养对象进行爱院、护院、以院为家的思想教育;组织集中供养对象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创办种植、养殖等院办经济;完成县民政局和老厂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敬老院事业编制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不低于55%。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全乡生产总值增长8.4%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1、联防联控、筑牢屏障,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方针,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织密基层管理网格,构筑联防联控的坚强堡垒,凝聚起疫情防控的强大力量。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全乡的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精准调度和安排,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率,实现疫苗接种既稳妥又快速。强化重点场所管理,严格各种大型活动管控,严格规范红白喜事及宴会管理,未雨绸缪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巩固成果、平稳衔接,进一步抓实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原则,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跟进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加强动态监测和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一十百”示范工程和“五大振兴”工程,建设新厂、水塘、丫落3个精品示范村。

3、争取项目、加快进度,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加强项目谋划和项目储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圆满完成及批复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加大项目投入力度,全力破解土地、林地、资金等难题,极力推进初纳温泉康旅小镇开发项目动工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白石岩至干老厂道路硬化项目,积极争取大地至白石岩、四方田至下泥娃道路硬化项目,实现村组道路联网加密和提质升级。全面建设小细代至大细代、以西戛至大吉白等30个路段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全乡范围内的危桥改造升级工作。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力争筹资30万元实施上马米人饮安全工程,争取资金和项目对初纳河进行综合治理,配合市县水务部门完成独木水库供调水一体化工程,全面提升人饮和农业灌溉水平。

4、积极探索、科学谋划,进一步抓实产业链发展

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全域旅游和建设高端食品基地目标,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建设建强产业链,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充分发挥链长作用,培育壮大“链主企业”,引导企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以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旅游业协同融合,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力争扩大四季香椿种植面积10000亩以上,延伸香椿精深加工产业链,着力打造吉白马米万寿菊、虎山中药材、法乃青花椒、摩龙烤烟种植基地,扶持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土冲辣子产业链优化升级。全力抓实生猪、肉牛规模化养殖和种养结合循环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推进生猪、肉牛产业链发展。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积极实施老厂酒文化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契机,加快推进大细代民族团结特色村项目,打造民族文化特色村寨,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5、破除陋习、孕育新风,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以村规民约的执行为抓手,深化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提高文明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大力实施农村基层文化惠民工程,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有效转化“门徒会”等邪教人员,逐步消除封建迷信活动。整合部门资源综合施策,加强勤俭节约教育,综合整治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

6、强化服务、办好实事,进一步增进群众福祉

树牢为民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严格落实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岗位人员津补贴保障政策,积极完成全年“两保”参保任务,做好劳动力就业转移、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贷免扶补”等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进“双升”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教育事业发展环境,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7、严守红线、强化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防护林建设、公益林保护、陡坡地生态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保护耕地红线,严防农地“非农化”。集中力量打好大气、碧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清水行动、净土行动、绿化行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8、充分发动、整体推进,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集中抓好乡村组户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通盘考虑村庄建设需要,根据科学实用、权威管用、易懂好用的原则,力争全面完成13个村(居)委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彻底整治乱搭乱建现象,全面清除村内的残垣断壁,全面推行农村“三堆”变“三园”。争取整合项目、筹集资金1000万元对集镇周边畜禽粪污进行彻底整治,统筹推进“厕所革命”,做到应改尽改,不断巩固创卫成果,努力争创全国卫生乡,进一步改变乡村整体形象。

9、加强治理、全力稳控,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坚持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接访、下访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诉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信访问题。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打好扫黑除恶、治乱、禁毒、防艾、反邪人民战争,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群众避灾自救能力。深化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道路交通、消防救援、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0、深化改革、强化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实行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责任追究清单管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真心实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破解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一企一策”支持政策,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力争招引项目2个以上,招商引资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充分利用“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致富人才、技术人才请回来,更好地助推老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收入合计33,867,039.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12,137.97元,占总收入的75.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54,901.34元,占总收入的24.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50,812.10元,增长9.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67,508.26元,增长37.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16,696.16元,下降32.73%,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养护工程款、2020年-2021年中央和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这部分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支出合计37,564,751.19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4,371.14元,占总支出的47.10%;项目支出19,870,380.05元,占总支出的52.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57,108.77元,增长13.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0,258.57元,下降2.70%;项目支出增加4,947,367.34元,增长33.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94,371.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49,155.72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5,215.42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70,380.05元。主要用于摩龙村委会老牛街村机耕道路建设、退耕还林退耕粮食补助、以西嘎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大吉白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43,94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01%。与上年相比增加5,499,315.50元,增长29.65%,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新增:摩龙村委会老牛街村机耕道路建设、退耕还林退耕粮食补助、摩龙村委会老纸厂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大水塘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等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8,56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2%。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2,6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6,16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5,48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30,88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工资发放,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8,7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594,35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8%。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15,9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5,1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6,0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20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220.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000元,支出决算为65,22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22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县级财政紧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未能及时拨付,造成本年度存在大部分未报账的“三公”款项,未形成实际支出,导致今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大幅度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6,662.99元,下降7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931.99元,下降4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731.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县级财政紧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未能及时拨付,造成本年度存在大部分未报账的“三公”款项,未形成实际支出,导致今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大幅度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113.01元,减少1,991,379.05元,下降79.16%,主要原因本年度县级财政紧张,机关运行经费未能及时拨付,本年度存在大部分未报账的机关运行经费,未形成实际支出,导致今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大幅度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资产总额166,242,368.07元,其中,流动资产18,496,046.86元,固定资产13,543,2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1,84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573,94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8,43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罗平县老厂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