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1062801000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罗平县乡村振兴局绩效自评情况
(一)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是县委、县政府的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对全县的乡村振兴工作具有总揽、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罗平实际,为县委、县政府对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执行县巩固拓展脱贫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并在执行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乡、村级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各类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审批,设计、组织和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项目;负责中央财政性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资金、信贷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资金等各类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计划分配;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物资的分配和管理。
4.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和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测和审计,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理;负责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的统计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贫困农民的技术培训,有组织地对全县农民工进行劳务输出,负责与相关部门对县、乡干部和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系统的职工进行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培训。
6.加强社会融资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领导管理外资项目工作,承办全县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方面的涉外工作。
7.联络中央、省、市机关和发达地区在全县的定点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工作,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户工作。
8.领导和管理办公室下属单位,指导乡村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建为引领促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理论武装和纪律建设成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始终把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合格党员。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内部督查力度,强化监督手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了干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杜绝了奢靡之风。
2.坚持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同扶心、扶志、扶智相结合,教育引导卡户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激发内生动力,消除精神贫困。健全“爱心超市”长效运行机制,有效引导 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和社会治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勤劳致富良好社会风尚。加强产业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提高特色农业产业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质量。
2.深化沪滇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协作,按期完成沪滇对口帮扶项目。加强就业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加强教育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卡户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健康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落实健康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
5.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 形成持续稳定的产业就业支撑。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基础服务水平。针对“重病、重残、重灾和没有劳动能力” 的重点人群,加大资金、项目、帮扶倾斜力度。
6.认真排查整改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存在问题,加强巩固拓展脱贫助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乡村振兴工作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资金管理科、财务科、产业金融科、易地搬迁科、社会扶贫科、督查考评科,罗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指标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460,10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4,900.14元,占总收入的87.09%;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没变化;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与上年对比没变化;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没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没变化;其他收入1,995,200.00元,占总收入的12.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31,500元,增长169.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38,700元,增长139.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没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与上年对比没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没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892,800元,增长1848.43%,主要原因分析:1.因为本年增加了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金、饮水安全补助金、住房改造补助金、产业补助金,导致总收入比上年增长37.01;2.因为本年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先划转到罗平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再由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划转到基本户发放,虚增了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07,834.14元。其中:基本支出5,982,721.59元,占总支出的38.58%;项目支出9,525,112.55元,占总支出的61.42%;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0,1834.14元,增长167.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72121.59元,增长86.34%;项目支出增加6,935,112.55元,增长267.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本年增加了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金、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补助金、人居环境提升补助金、产业补助金的支出,同时因为本年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先划转到罗平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再由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划转到基本户发放,虚增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90,521.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8,523.93元,占基本支出的8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1,997.66元,占基本支出的18.84%。人均181,387.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74,378.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474,378.5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金6,183,800.00元,用于支付个乡镇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800元;
2.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补助金1,033,378.55,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的利息补贴支出;
3.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补助金363,2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住房及饮水安全工程的支出;
4.人居环境提升补助金357,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家庭人均环境提质改造款的支出;
5.产业补助金957,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产业发展补助金;
6.项目管理经费58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中发生的项目监理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4,900.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3%。与上年相比增加7,838,697.03元,增长139.32%,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本年增加了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金、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补助金、人居环境提升补助金、产业补助金的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77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0,81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3,502,64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7%。(1)行政运行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0,2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8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财政资金紧缺,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各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0,351.23元,下降9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520.00元,下降9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431.00元,下降98.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一部分项目管理经费划转到罗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其代理发放一部分三公经费,二是财政资金紧缺,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各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促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促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检查等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997.66元,比上年增加550,497.66元,增长273.1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罗平县财政资金紧缺,上年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没有支付,本年支付了历年及本年的这些费用。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5,362.52元,水费943.00元,电费7,812.14元,差旅费125,00元,会议费5,636元,公务接待费1,689.0元,委托业务费26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0元,其他交通费100,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33,839.76元,其中,流动资产36,355.56元,固定资产1,297,48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906.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607.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曲靖市罗平县乡村振兴局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参与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罗平县乡村振兴局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务接待费:指本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产生的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本单位公务用车在运行中产生的加油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费用。
3.因公出国境费:指因为需要本来本单位的事项,导致出国出境办理而产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4.住房公积金:指我单位在职职工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6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