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601000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具体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政策、标准和续转办法。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劳务“输转”稳就业
认真落实“稳存量、保增量、调结构、促增收”工作目标,主动对接东部省市、龙头支柱企业和劳务中介机构,同山东乳山,江苏大丰,厦门翔安、福建台江、石狮等8个地区签订劳务协议,有序开展好转移就业“百日行动”。2022年,全县已登记农村劳动力33.59万人,累计转移就业19.3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8.32万人的105.51%(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90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万人的100.05%),转移就业率达57.55%,其中:省外转移就业8.5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42万人的101.86%(脱贫劳动力703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000人的100.49%)、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213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00人的112.37%。全年共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17场,在自然村张贴海报900余份,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提供岗位3万余个,同时,认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点对点”输送农民工8批次4319人。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33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00人的106.72%(脱贫劳动力90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0人的100.44%)。
2、助企纾困解难保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重从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基础功能方面提供政策,实施好阶段性失业保险降费、缓缴、稳岗返还及支持企业提升培训等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就业。共发放失业保险金4285人次543.21万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发放失业补助金494人次28.23万元。审核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48家6523人,拨付金额328.99万元。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惠及企业职工2432人393.3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34户1107人55.35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84人12.6万元。
3、提升技能培训促就业
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在提升培训质量上下功夫,围绕实现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应培尽培”目标,并结合当地产业、外出务工人员需求,帮助培训学员基本掌握一项致富技能,促进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全县2022年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1365人次(脱贫劳动力2355人次),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200人次的158%(脱贫劳动力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000人次的118%)。其中,人社部门组织培训73期、3296人次(脱贫劳动力872人次),已支付培训补贴资金230.44万元以及沪滇资金列支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3人1200元;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56人次,登记并发放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432人次、393.35万元,为促进稳岗就业、技能就业打牢基础。
4、贷款扶持创业增就业
聚焦城乡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参加创业大赛,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7户1.047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480人的143.12%,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46户,完成任务162户的151.85%;创业担保贷款441户,完成任务318户的138.68%,带动新增就业1655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曲靖选拔赛,荣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5、就近就地开发岗位拓就业
聚焦城乡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采取就近就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综合措施拓就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71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600人的103.2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45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00人的132.46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0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人的101.5%。
稳步推进沪滇劳务协作,对“无法外出、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引导各乡镇(街道)开发沪滇协作乡村公共服务岗位692人。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48人。12家中小微企业申报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奖补33人16.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财务科、稽核科、综合科、养老保险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罗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罗平县人才服务中心
3、罗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4、罗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罗平县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6、罗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1,620,453.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83,773.73元,占总收入的96.7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1,036,680元,占总收入的3.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584,752.10元,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中包含2080701就业创业补贴12,000,000元,本年度没有,2080799其他就业补贴上年度13,320,000元,本年收入5,200,000元,减少了8,12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016,894.1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包含2080701就业创业补贴12,000,000元,本年度没有;2080799其他就业补贴上年度13,320,000元,本年5,200,000元,减少了8,12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432,142元,增长71.48%,本年度其他收入1,036,680元,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543,100元,是罗平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拨入工作经费212,000元;云南省劳动就业局拨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90,000元;罗平县工信局拨入创文工作经费80,000元;福州市台江区人社局拨入劳务协作经费80,000元;上海市宝山区人社局拨入工作经费50,000元;曲靖市人社局拨入专家科研经费20,000元、调查经费11,000元;其他493,600元,是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拨入养老保险协办员补贴393,600元;罗平县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拨入创文工作经费50,000元;罗平县人民医院投入工作经费30,000元;罗平县中医院投入工作经费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1,563,233.63元。其中:基本支出27,059,728.77元,占总支出的85.73%;项目支出4,503,504.86元,占总支出的14.27%;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850,812.49元,下降41.9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中包含2080701就业创业补贴12,000,000元,本年度没有;2080799其他就业补贴上年度基本支出13,320,000元,本年5,200,000元,减少了8,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419,317.35元,下降46.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基本支出中包含2080701就业创业补贴12,000,000元,本年度没有,2080799其他就业补贴上年度基本支出13,320,000元,本年5,200,000元,减少了8,12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568,504.86元,增长14.45%;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59,728.77元。与上年50,479,046.12元对比减少23,419,317.35元,下降46.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基本支出中包含2080701就业创业补贴12,000,000元,本年度没有,2080799其他就业补贴上年度基本支出13,320,000元,本年5,200,000元,减少了8,12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55,708.11元,占基本支出的88.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04,020.66元,占基本支出的11.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3,504.86元。与上年3,935,000元对比增加568,504.86元,增长14.4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罗财社〔2022〕4号就业补助资金4,046,170.62元。
2.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罗财资〔2022〕9号国企退休人员社管经费233,160元。
3.2230199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罗财资〔2022〕8号水草湾煤矿退休人员补助224,174.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6,43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5%。与上年相比减少23,104,228.34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包含2080701就业创业补贴12,000,000元,本年度没有2080799其他就业补贴上年度13,320,000元,本年5,200,000元,减少了8,1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86,77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22,74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5,07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5%。主要用于农业发展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39,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元,支出决算为71,217.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546.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7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7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元,支出决算为71,217.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54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三公”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形成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941.13元,下降2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71.13元,下降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870元,下降58.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三公”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形成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947.21元,比上年减少739,788.37元,下降21.66%,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十分困难,没有及时足额拨付本单位办公经费,导致部分支出未形成实际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2,927.58元、印刷费16,588.00元、水费2,214.6元、电费96,371.24元、邮电费182,638.42元、差旅费110,075.5元、会议费1,109.00元、公务接待费15,671.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46.87元、其他交通费用1,885,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6,60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9,867,377.69元,其中,流动资产797,683.19元,固定资产39,474,60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43,571.75元,无形资产6,651,51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41,392.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338,411.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9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1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1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2.先养后退人员是指改制企业未达到退休年龄时,先按照相关政策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等达到退休年龄后又重新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保险支出。
4.“三支一扶”人员是指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的到基层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人员。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指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争议时对其进行调解、仲裁事项。
6.就业见习生补贴是指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技能实习财政给予的适当生活补贴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