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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53032414076301000
  • 2023-09-04 10:17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301000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深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落实落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等制度,健全上下左右、横纵向贯通的单位协调联络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按月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资金。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服务对象全覆盖入户核查暨信息采集、建档立卡、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走访慰问、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等专项工作。落实退役军人解困帮扶措施。组织春节和“八一”期间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驻罗部队。举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三是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结合“2次移交,2次安置”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移交安置工作。精准测算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军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协调落实“县级提供的安置岗位指标不低于当地当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总人数”的规定,用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四是夯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础。深入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牵头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至少组织2场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成立罗平县退役军人协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平台。五是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密切向企业对接磋商;多渠道争取中央、省级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正科级)。内设4个科室、2个服务中心,包括局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思想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科罗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罗平县烈士纪念设施和红色遗址管理中心

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行政人员超编3人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根据组干调字〔2019〕第174号文件调入行政工勤人员1人没有编制,根据组干调字〔2021〕94号文件调入1人没有编制,根据组干调字〔2021〕95号调入1人没有编制。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是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及遗属;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6,680,04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80,040.34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34,970,842.02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09,198.32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2017年以后入伍的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9,198.32元,增长4.7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元,增长0.15%,是曲靖市财政局拨入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定期增资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7,220,336.56元。其中:基本支出37,195,136.56元,占总支出的99.93%;项目支出25,200.00元,占总支出的0.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08,888.55元,增长4.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83,688.55元,增长7.78%;项目支出减少974,800.00元,下降97.4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比没有变化。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2017年以后入伍的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县级以下零散烈士墓修缮工程已基本完工,本年只有部分结尾工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对象补助37,195,136.5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83,736.56元,增长了7.58%,原因是本年增加2017年以后入伍的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象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36,670,739.30元,占基本支出的9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397.26元,占基本支出的1.41%。原因是本年增加2017年以后入伍的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公用经费52.44万元,比上年50.85增长3.10%,原因是本年增加退役军人八一座谈会补助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00.00元,比上年减少974,800元,下降97.48%,原因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修缮项目大部分工程在上年已完工,本年只有少部分结尾工程。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年项目支出25,200元是用于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01,001.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增加1,629,239.93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2017年以后入伍的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23,58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3%。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5,212,10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3,495,00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其他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932,482.26元,在职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2,134,900.00元,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人员的工资1,602,900.00元,保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314,900.00元,安置在企业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生活困难补助256,200.00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代缴退役士兵保险费250,300.00元,优抚对象及部分退役士兵春节、七一、八一慰问218,600.00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慰问106,200.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05,03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1,021,300.00元,职工医保缴费83,739.16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72,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本年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00批次,接待人次185.00人次,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涉军信访维稳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2%。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大部分保运转经费没有拨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626.00元,下降6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26.00元,下降61.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大部分保运转经费没有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涉军信访维稳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397.26元,增加15,909.46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退役军人八一座谈会补助。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26万元,水费0.87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差旅费0.41万元,会议费16.25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劳务费2.15元,工会经费0.61万元,福利费1.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974,336.73元,其中,流动资产1,658,986.73元,固定资产315,3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149.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拥军优抚: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都属于国家抚恤优待对象,依法享受抚恤优待。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移交安置: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9.30: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每年9月30日定为我国的烈士公祭日,在这一天,全国各地都会举行缅怀纪念烈士、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仪式。近年来,随着烈士褒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仪式进一步规范,全社会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愈加浓厚。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