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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运输、加工、经营、猎捕活动的监督管理。
6.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7.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林业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9.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0.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11.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实施林业重点项目,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进程。2022年计划实施8.4378万亩营造林,其中造林6.0128万亩,营林2.425万亩。其中2021年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万亩,石漠化治理工程2.765万亩(人工造林0.3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425万亩),中央造林补贴项目0.5万亩,2022年长江防护林0.5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面积0.5万亩,国家珍稀树种培育项目0.2万亩,退耕还林2.57万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异地造林0.2028万亩。
2. 持续推进退化草原治理项目实施,促进草原生态修复。在对2020年完成的13900亩退化草原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对其中九龙街道腊庄草场(5622亩)、罗雄街道勒泥朵草场(1773亩)治理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实施点进行整改,主要采取按设计增加种草面积、围栏(分栏)和节水灌溉设施。市林草局组织验收评定为优秀。
3.广泛动员,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义务植树40周年之际,组织县直机关(部门)及13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累计完成荒山义务植树1300余亩,完成龙王庙、湾子水库、九龙河等16个河湖插柳、植绿补绿工作,完成荒山义务植树215800株,完成河湖插柳植绿补绿植树27230株。实施义务植树村庄绿化行动,确定全县13个乡(镇、街道)26个村居委会(社区)实施义务植树村庄绿化,种植27个树种102270株村庄绿化树苗。
4.压实采伐迹地更新责任,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对各乡镇(街道)2019年的采伐迹地更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中单位为鲁布革、九龙、板桥、长底,共抽检地块108块,面积4300亩,更新合格率为86.4%,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5.加强苗木生产指导,夯实林业生产基础。积极组织开展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及苗木检验、调拨、调剂等工作。组织板栗、花椒、藏柏等种子4680公斤,新育苗面积890亩,预计可出圃藏柏、华山松、杉木等造林苗木2250万株,确保2021年造林用苗需求数量。组织开展造林苗木质量检测4305株,出具苗木质量检验证书88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能源站、执法大队、绿化办、资源站、退耕办、林业工作站、野生水生动物保护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罗平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4.罗平县农村能源环保站;
5.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6.罗平县水生野生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7.罗平县绿化办公室;
8.罗平县生物群地质公园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6,278,26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78,269.78元,占总收入的99.4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26,979.72元,增长13.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04,979.72元,增长13.5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2,000元,增长12.36%。由于2021年长江中上游治理经费500万元在今年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6,419,052.34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2,321.78元,占总支出的51.41%;项目支出17,696,730.56元,占总支出的48.59%;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12,047.12元,增长13.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96,667.46元,下降23.64%;项目支出增加10,208,714.58元,增长136.3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2022年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608万元未拨付,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650.36万元在今年拨付,2021年长江中上游治理经费500万元在今年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22,321.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96667.46元,下降23.64%,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2022年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608万元未拨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40,420.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901.36元,占基本支出的2.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96,730.56元,其中基本建设内项目支出5415000元(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长江防护林治理工时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15000元,主要用于防火体系建设经费。)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08714.58元,增长136.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6503600元,2021年长江中上游治理经费5000000元在今年拨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资金400000元,用于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2.退耕还林补助6503648元,主要用于林业造林苗木费、工时费;
3.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长江防护林治理工时费;
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7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修复治理工作,委托业务费;
5.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600000元,主要用于陡坡地治理项目苗木费、工时费;
6.森林资源管理12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经费、设计费;
7.林业防灾减灾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防火物资储备、防火工作发生的宣传广告、车子等费用支出;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00000元,用于草原修复工作工时费等。
9.火灾保险补助经费367300元,主要用于上缴林地保险费;
10.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15000元,主要用于防火体系建设经费。
11.其他林草支出340782.56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苗木费、工时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78,269.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与上年相比增加4,304,979.72元,增长13.55%,由于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650.36万元在今年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3,64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373,19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12,898,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5%。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森林管护、社会保险补助、退耕还林补助。
4.农林水(类)支出19,246,93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5%。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核桃提质增效、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
5.住房保障(类)支出756,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98,93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要用于发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人员的工资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7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2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7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2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措施落实到位以及财政资金紧张资金不能足额拨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000.00元,下降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8.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罗发(2015)16号,关于《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车辆修理及加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且出差人员要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290元,占49.46%;公务接待费支出104,500元,占50.54%。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2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2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公务接待费105批次、接待525人,林业六项工作核查公务接待80批次、接待480人,其他林业工作接待235批次、接待119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901.36元,减少377,803.89元,下降43.95%,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本年公用经费未拨付70万元,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公用经费支出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慰问退休职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9848476.89元,其中,流动资产9,951,417.49元,固定资产9,897,059.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3,667.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0,55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6,7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6,7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5,6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