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801000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汇总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预算收支执行;受罗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办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划分县与乡镇 、街道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好财政运行风险。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组织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培训。
(12)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3)研究制定全县地方金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县级地方金融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县级地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等工作。
(14)代表罗平县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15)承办市财政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攻坚克难促增长,如期完成收入目标。坚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加强统筹调度,认真落实收入组织各项措施,督导各执收部门梳理完成收入节点目标。持续加强对重点税源及重点纳税户的监管,强化稽查清欠清漏,切实保障税收应收尽收。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管理,落实减征、免征项目,挖掘非税增收潜力,研究运用好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政策,非税收入大幅增长。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0,097万元,同比增长30.5%,其中,非税收入完成60,846万元,同比增长103.2%。
(2)精准发力惠民生,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70.5%的财政支出用于保障民生,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大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育薄弱环节,2022年全县教育支出106,800万元。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支出5,87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4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0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460万元。兜牢社会保障底线,2022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26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219万元,城乡养老保险金11,089万元,失业保险金1,365万元。持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节能环保支出3,127万元。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效明显。积极支持全国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科普示范县创建和平安罗平建设,促进全县协同高效发展,不断增强全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笃行不怠固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严格落实 “四不摘”要求,紧盯“三落实”和成效巩固,久久为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统筹安排资金1,487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水平,安排资金1,201万元支持“厕所革命”建设。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565.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107.15万元,省级资金1,458.81万元。聚焦乡村建设重点领域,补齐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帮扶实效,推动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让脱贫成效更持续。
(4)谨慎有为守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三保”预算审核,落实落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切实做好“三保”保障工作。2022年“三保”支出完成242,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1%。其中,保基本民生65,896万元,保工资164,421万元,保运转11,786万元。二是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科学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潜在风险早发现、早识别,筑牢债务风险底线,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2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支付费用26,364.72万元,其中,偿还本金14,266.51万元,支付利息及费用12,098.21万元(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息费7,298.87万元)。
(5)实干为要谋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落细国务院、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一是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推动政策释放红利。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5,600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0.04万户次。二是阶段性减免国有经营性房屋房租。全年全县涉及国有经营性房屋出租单位70家,减免808户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753.23万元。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各类政府采购活动须对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执行国家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和新建企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贯彻“政财贷”政策措施,积极为弱势企业和困难企业纾困解难。四是积极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聚焦城乡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贷款政策。全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1户10,535万元,带动就业1,724人,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900万元。五是依托省农担公司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 问题,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缓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中的功能作用,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推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2年末,累计在保1661户,在保金额26,601.72万元,其中:2022年新增担保253户,担保金额9,265.82万元。
(6)守正创新抓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改革,统一规范预算各项管理业务。坚持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支出数额,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持续改革财政支出固化格局。二是规范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按照“专人负责、专账核算、日清月结、定期报送”的要求,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实时监控资金流向、支出进度和使用绩效,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三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加快推进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建设。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引导约束,推动绩效评价、评估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相结合。坚持法定原则,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报告、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巩固提升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根据全县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集团公司由组建时的“1+2+N”结构调整为“1+1+N”结构,下属企业整合成八大板块,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效。继续建立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公司化经营体制。重点推进2家国有企业(罗平县锌电公司、罗平县旅游开发总公司)深化公司制改革,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加强党政班子建设,确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7)激浊扬清严秩序,执纪护航财政工作。一是不断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财会监督与巡察、审计、上级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融会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定时开展财政涉农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县委巡察移交财务问题整改监督等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等违规问题,坚决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预算收支管理。三是严肃整饬财经秩序,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七项重点任务,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的违规问题,整治财经纪律松弛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金融科、会计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税政法规科。本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原因是委派至财政所及其他单位的人员在被委派单位有编制,但这些人员回原单位后未将编制并入罗平县财政局。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350,16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6,845.44元,占总收入的99.46%;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93,324元,占总收入的0.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2,599.07元,增长3.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9,275.07元,增长2.6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93,32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与2021年相比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以及收到罗平县兴罗公司拨入工作经费93324元,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290,893.44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1,031.3元,占总支出的92.31%;项目支出1,329,862.14元,占总支出的7.69%;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0,428.1元,增长0.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0,565.96元,增长7.99%;项目支出减少1,030,137.86元,下降43.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导致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单位退休职工死亡1人,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61,03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33,271.13元,占基本支出的9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7,760.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7%。2022年调整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与2021年相比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导致工资福利费用增加,且2022年本单位退休职工死亡1人,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9,862.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1,030,137.86元,下降4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国企改革中介服务劳务费及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票据业务及核销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票据的核销业务。
2.信息网络专项经费933,662.14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的专项管理及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维护。
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管理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的电子票据日常管理工作。
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16,2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及奖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6,845.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上年相比增加509,275.07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与2021年相比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24,53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5%。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2,55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5,23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2022年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1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船业担保贷款省级将不贴息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978,3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缴纳2022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43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319.4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1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1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43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319.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大量压缩行政成本,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数,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节约出发,从各方面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在公务接待中,领导带头坚决杜绝搞特殊接待,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在正常的公务接待中烟不上桌,不用中高档酒。坚决克服迎来送往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395.52元,下降1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52元,下降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82元,下降50.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大量压缩行政成本,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数,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节约出发,从各方面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在公务接待中,领导带头坚决杜绝搞特殊接待,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在正常的公务接待中烟不上桌,不用中高档酒。坚决克服迎来送往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罗平县财政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日常业务往来产生接待12批次,接待人员192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检查产生接待10批次,接待人员9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7,760.17元,比上年减少188,886.43元,下降1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培训及会议多以视频方式举行,导致培训费及会议费减少,科技信息科采购专业设备购置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机关日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154,072.16元,其中,流动资产671,997.96元,固定资产3,482,07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340.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罗平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创文工作。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责任清晰。二是强化学习宣传。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根本遵循和唯一标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并进行了专门培训,做到了人人掌握创文应知应会知识,避免了在工作中走弯路、在指导中带偏路。三是落实包保责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包保网格区全面开展工作,实行职工分片包干负责制,常态化开展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主要用于保障工作运行、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办公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指本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