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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3-09-05 14:57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71701000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自评情况

(一)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接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研究分析并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4.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经纪人和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和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县战略;组织开展较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落实;配合实施国家、省、市、县基本药物制度、医药产业政策;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检工作。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及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辖区内的广告经营许可,监测及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产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9.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组织制定涉及本区域的地方标准行为或技术规范;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1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承担罗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工作。

14.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配合上级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5.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及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党建、强引领,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一是聚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党史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教育培训、集体学习、到红色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采取读、看、讲、做方式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按季度讲授专题党课,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和政治品质。二是聚焦领导能力提升,着力推进班子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完善班子成员学习、交心谈心等制度,按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认真践行“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全面加强党组班子思想政治、领导能力、纪律作风等建设,党组班子领导能力和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三是聚焦打造战斗堡垒,着力推进组织载体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成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不断推进党员管理规范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不断优化支部设置,把党支部建在执法片区、党小组建在科室,把综合素质和能力强的党员调整为党支部和党小组负责人,用党建工作引领行政事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创新载体建设,开展党员“办实事”承诺,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党员突击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市场监管、抗击疫情、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创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上,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四是聚焦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推进机制制度建设。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实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并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监督检查、述职评议等制度,促进基础党务、重点党建工作有效落实。

2)抓审批、提效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020年初将广告发布登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后,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小作坊、小摊贩登记备案下放到各基层所,并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简易注销”登记,方便群众办证。二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持续精简证明材料,统一制定个体工商户及农专注册登记业务办事指南并公示。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说清、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度,涉及省市局办理审批的事项,积极对接联系省市局到罗平为市场主体开展实地评审、按规定快速审批办证。三是严格落实宽进严管要求。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年报工作,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有效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47条、部门抽查任务116条,涉及抽查对象2062户,发现问题35个,立案查处3件,罚款17.5万元。抽查检查结果均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将全部向社会公示,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四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导入荣誉信息231条、资质资格信息317条、欠保欠薪信息32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3条、行政许可信息11773条、行政处罚信息432条、抽查检查公示信息5610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091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98户,437户企业通过信用修复机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破除了信息孤岛,实现了信息共享。五是完成“贷免扶补”指标任务6户。六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市场主体净增长10082户,完成率达113.45%,企业净增长1711个,完成率达119.15%,个体工商户净增长8371户,完成率达112%。办理“个转企”249户,完成目标任务221户的112%。七是企业年报公示3888户,公示率99.31%,同比增长0.17%;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596户,公示率为93.12%;个体工商户公示32280户,公示率为97.23%。

3)抓监管、除隐患,四大安全防线不断夯实筑牢。一是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组织餐饮、农贸市场摊贩开展集中培训8场次,培训6000余人。大力倡导“公勺公筷、文明餐桌”新风尚。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培训考核,覆盖率、合格率达100%;通过电话、网络、乡村大喇叭、“小手拉大手”、食品安全“九进”等宣传活动,加强食物中毒防控(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发布食物中毒防控暨食物中毒风险预警公示信息12期,发放宣传资料(告知书、海报)20万余份。全面督促落实企业自查制度,60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完成自检自查,自查率100%。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督促279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完善网络视频“明厨亮灶”、1450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通过玻璃隔断亮灶等方式建立了“明厨亮灶”。围绕粮食、油脂、蔬菜、饮用水等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725批,完成全年计划的121.2%,合格率99%;完成快速检测1084批,完成计划100%,合格率99.6%;风险监测99批、问题批次23批,发现问题率23.23%。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签订《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报备824户,签订《承诺书》824份;开展食品安全保障20次。认真落实“111”机制,抓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检查12次,检查经营单位486户次、农贸市场110户次、冷库56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问题36个,立案查处8件。完成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3686份,冷链食品及包装核酸检测468份,冷链食品环境检测128份,阴性率100%。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104件,罚款266.72万元,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140件。切实抓好曲靖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罗平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总局“两个责任”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药品零售、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开展中药饮片质量、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网络销售、疫苗、医疗机构药械、化妆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抗原检测试剂等专项整治,共检查有关经营使用单位10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85家,停业整改3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238家,张贴药店防控疫情流程238份;抽检药品9批次、医疗器械4批次、化妆品抽样5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50例,完成比例12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210例,完成比例176%,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4例,完成比例102%。组织开展药剑行动,查处药品案件25件,医疗器械立案11件,化妆品案件立案查处3件,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中会销场所立案3件。三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12字基本原则,强化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开展了气瓶、锅炉、叉车、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5项专项整治。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2022年度特种设备现场安全工作要点》、《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清零”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罗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排查召回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了科(室)、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目标任务,以专委会下发了《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培训会、约谈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减少和避免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检察院、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了联合检察院、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了“电梯维保单位警示约谈会议”、“辖区4家充装站及部分液化气经营户”、“罗平县燃气公司”三次警示约谈。共检查特种设备198台(其中:压力容器40台、大型游乐设施15台、旅游观光车16台、锅炉22台、电梯70台,叉车15台、行吊15台、压力管道20条)。查出隐患120条,限期整改70条。责令停止使用电梯3台,叉车3台,行吊4台,压力容器10个,责令1户停止液化气供应营业,召回1349只问题气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4起,罚款53万元。四是强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质量月”“四进”宣传活动,围绕食品用容器、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产品开展抽检,抽检化肥31批次、成品油58批次、食品包装物23个、钢化玻璃2批次、燃气灶1批次、成人纸尿裤2批次、婴儿纸尿裤2批次、婴儿玩具1批次、玩具2批次、木制品2批次、跳绳1批次、烟花爆竹1批次、老花镜1批次、防火门1批次、消防产品4批次、中性笔2批次、灯具4批次、混凝土烧结砖28批次、烧结砖2批次;检查水泥生产企业3家、化肥生产企业2家、食品包装容器3家、化肥生产企业2家、销售企业30家、农膜销售3家,开展电摩托车、货车销售专项整治督促整改产品质量问题256个,立案查产品质量案50余件。

4)抓执法、严整治,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向好。一是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规,强化广告、不正当竞争、传销、垄断、合同、互联经营、假冒伪劣等行为的监管,修订完善《罗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召开了联席会议,严厉打击处侵权假冒,严肃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强化计量监管,组织检定计量器具1827台,加强烟叶收购站点计量器具的监管,为全县34个烟叶收购点,50条收购线的所有计量器具上了“民心锁”。三是强化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行,检查市场主体价格1210户次,整改问题20个,立案查处价格违法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四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深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和“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3·15”宣传活动。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协作机制,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回复率达 100%;依法处理投诉举报1000余件,诉转案55件。

5)抓质量、树品牌,推进经济发展更有内涵。一是加大商标培育和专利申请。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提高质量、争创品牌,组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县有效注册商标2259件,专利总量达319件(其中发明专利38件、实用新型232件、外观设计49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有7件(其中罗平小黄姜3件(蔬菜姜、调味品姜、脱水蔬菜姜)、罗平菜油1件、罗平蜂蜜1件、罗平鸡枞1件、罗平大米1件)。罗平小黄姜成功入选中欧100个地理标志谈判保护清单,是云南入选的四大品牌之一,是曲靖唯一入选品牌。罗平锌电股份公司获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云南万兴隆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罗平锌电股份公司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罗平锌电股份公司、罗平县万兴隆科技有限公司、罗平县洋洋姜业有限公司获得曲靖市高价值知识产权试点。罗平锌电股份公司一项专利获得云南省专利奖二等奖。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食用植物油、蜂产品、白酒、姜产品等地方特色食品保护和监管工作,检查各类专业市场、生产经营主体542户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5件。三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及质量提升行动,创建了12家质量示范企业,积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升级技术设备,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6)抓落实、讲担当,服务大局扎实有效。一是常态长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日常监管指导和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厉打击乱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水果)严格按照“111”管理机制进行集中管理,每月开展1次全面检查、每周开展1次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每周开展1次冷链食品(环境、产品)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检查11次,检查经营单位386户次、农贸市场88户次、冷库46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问题36个,立案查处8件。开展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1400人、冷链食品及包装核酸检测1165份、冷链食品环境检测378份,阴性率100%;督促102户237名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全部接种新冠疫苗。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毒、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领域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培训4000余人。二是持续贯彻落实《罗平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试行)》,建立“织好一张责任网、打好一次考评分、建好一个曝光榜、办好一批违法案”(四个一)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了餐饮单位自律、监管部门常管、社会大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态势,全县餐饮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餐饮户坚决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共责令整改问题1349个,停业整改174户,引导转行18户,取缔26户,立案查处16件,通过严管重处,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净餐馆工作持续取得实效。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牵头制定了商贸市场工作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活禽活畜交易宰杀市场、“五小行业”、诚信市场建设等方案,组织农贸市场、餐饮店、药店、专业市场开展集中培训8次,开展餐馆、食品经营店、烟酒店、废旧物资回收点、商场超市等集中整治20余次,张贴行业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餐桌、拒食野生动物等公益广告2万余份。四是加强包保网格整治,建立了每周一至周四晚上安排志愿者轮流开展和周五下午全体干部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机制,清除死角垃圾10余吨,修复围墙3处,清除小广告2000余处,督促沿街商店整改证照证件、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问题1236个;五是积极牵头和参与做好扫黑除恶、殡葬改革、打击非法行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环境保护等多项工作。

7)抓管理、建机制,队伍能力素质逐步增强。一是建立狠抓落实机制。转变作风,要求干部职工在求真、求实、求细、求长上下功夫,主动将思想和行动适应到新常态;改进方法,实行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适时进行指挥调度;严肃纪律,建立重点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工作落实。2022年开展督查10次,发出通报4期。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制定工作表扬制度,制定工作失职责任追究补充办法,对工作不力和失职的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罚款、调离岗位、纪律处分等处理。三是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制定了案件主办人、纠错、集体讨论等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高办案水平;建立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两法衔接”联席会讨论确定案件移送、移交工作,有效避免以罚代刑。四是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1211学习交流机制,即每月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大讲堂、每两周开展一次中层干部工作交流报告、每周开展一次局机关干部学习、每天学习强国平台学习30分以上。把1211学习交流机制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学习深度融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稽查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登记注册科、登记注册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科(价格监督检查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罗平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科、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公党建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雄市场监督管理所

2.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腊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3.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4.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5.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岗市场监督管理所

6.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7.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富乐市场监督管理所

8.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厂市场监督管理所

9.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

10.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鲁布革市场监督管理所

11.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钟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12.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底市场监督管理所

13.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旧屋基市场监督管理所

14.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5.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388,63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7,634.59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131,002.11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3,553.86元,增长4.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6,151.16元,增长4.85%;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72,597.3元,下降35.66%。主要原因2022年调整工资、项目资金年初未下达预算指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0,993,312.7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8,657.74元,占总支出的95.07%;项目支出1,034,655元,占总支出的4.93%;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88,928.51元,增长5.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40,261.49元,增长15.25%;项目支出减少1,551,332.98元,下降59.99%;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工资、项目资金年初未下达预算指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58,657.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41,876.65元,占基本支出的8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6,781.09元,占基本支出的12.1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市场执法办案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4,6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7,634.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与上年相比增加936,151.16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市场执法办案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83,66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市场执法办案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4,57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64,23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45,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6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2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6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指标下达后没有相应的国库存款拨付,所以形成我单位无资金支付相关费用报销根据国家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7,571.16元,下降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5,429.16元,下降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142元,下降75.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资金紧张,没有拨付资金。但我单位仍然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勤俭办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督查及市场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1,102.94元,比上年增加220,705.9元,增长15.11%,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增加、本年度支付以前年度剩余部分尚未报销日常公用经费,导致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9,159,264.92元,其中,流动资产1,593,554.23元,固定资产36,085,409.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80,3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29,50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2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曲靖市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市场监督:市场监督是指社会主义国家依靠经济组织、行政组织和司法组织,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在市场上的商品质量、价格、合同等方面进行的监督。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7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