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2.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政务处分和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5.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聚焦政治高度,把“两个维护”作为工作的基准点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科学内涵、实践意义,自觉将部署要求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
坚定不移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守政治机关职责职能,坚决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工作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提升党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质效。重点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持之以恒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紧盯主题教育中检视发现问题,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改出群众满意度、改出群众获得感。全面总结主题教育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重要启示,深化拓展、固化定型,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聚焦改革力度,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谋新篇的切入点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围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运行监督和制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纵深推进纪律检查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健全完善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相互配合的“纪”“法”“刑”衔接贯通机制。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激活监督“神经末梢”。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压紧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探索运用巡察模式开展派驻监督,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深度扫描”和逐项建档,提升监督水平、彰显监督实效。拓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健全完善以乡镇(街道)纪(工)委为主,县监委派出监察室为辅,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乡贤工作站、监察联络员为补充的“1+1+3”立体监督体系,确保监督有效覆盖。
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规则》《规定》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紧盯内部权力运行风险点,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健全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等机制,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办理实效和执纪执法效率;有效推进曲靖市纪委监委罗平留置分点建设,规范看护队伍建设,提高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九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县委巡察办、机关党委。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具体为罗平县廉政教育中心,未独立核算,由罗平纪委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罗平县廉政教育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2,483,13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63,200.14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9,939.42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92,819.19元,下降14.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12,758.61元,下降15.2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19,939.42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清风苑工作点建设项目在上年度已实施完成或基本完工,本年度仅安排后续项目尾款支出,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2,383,375.07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6,706.4元,占总支出的45.03%;项目支出23,296,668.67元,占总支出的54.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621,781.58元,下降15.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730.85元,增长0.77%;项目支出减少7,767,512.43元,下降25.0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清风苑工作点建设项目在上年度已实施完成或基本完工,本年度仅安排后续项目尾款支出,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86,706.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58,537.38元,占基本支出的8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8,169.02元,占基本支出的12.20%。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963.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96,668.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120,000元。主要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罗财预〔2022〕43号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纪委巡察日常运转,合计767,303.84元;
2.罗财行〔2022〕18号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用于保障纪委派驻纪检组日常运转,合计1,062,287.38元;
3.罗财行〔2022〕9号办案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纪委办案日常运转,合计517,793.09元;
4.罗财行〔2022〕61号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维修谈话室,合计450,000.00元;
5.罗财预〔2022〕68号非税收入返还支付案件办理专项经费用于纪委日常办案运转支出,合计1,991,788.34元;
6.罗财行〔2022〕78号罗平工作点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用于罗平清风苑工作点项目建设支出,合计13,000,000.00元;
7.罗财行〔2022〕11号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各县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合计21,250.00元;
8.罗财行〔2022〕12号2021年省级补助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用于保障纪委办案日常运转,合计166,246.02元;
9.罗财行〔2022〕77号省级补助县级纪检监察办案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纪委办案日常运转,合计200,000.00元;
10.罗财预〔2022〕43号留置点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罗平清风苑工作点项目建设支出,合计1,700,000.00元;
11.罗财行〔2022〕13号留置点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罗平清风苑工作点项目建设支出,合计3,4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63,200.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7,612,758.61元,下降15.23%,主要原因清风苑工作点建设项目在上年度已实施完成或基本完工,本年度仅安排后续项目尾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72,9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案件查办、纠风执法等纪检监察业务开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7,12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579,75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工伤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23,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7,163.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235.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9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9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7,163.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8,235.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9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云D9JW09因车辆老化,发动机报废,车辆进行大修,故运行维护增加;2022年纪委跨县案件增加,车辆在途时间增加,运行维护费也增加;县内督查巡察次数及下乡出差次数增加,车辆在途时间增加,运行维护成本增加,从而导致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0,660.38元,下降2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8,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1,311.62元,增长11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72.00元,下降37.2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二是车辆老化及在途时间较长,运行维护成本增加;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三公”方面的支出。因此总体“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大案要案查办工作、专项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配合专案调查人员10批200人共计9,516.00元、接待上级纪委督察检查8批150人共计12,405.00元、接待考察干部及调研案件监督检查工作2批20人共计1,151.00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7,994.09元,增加878,867.71元,增长61.50%,一是本年度调入在职在编人员,人员经费、社保经费、公用经费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二是由于跨区域案件增加,用于办案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三是上一年度未付费用在本年度集中支付。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47,553,902.51元,其中,流动资产23,218,869.07元,固定资产4,808,220.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9,526,812.64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52,74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89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225,74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6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一案双查:是指在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的部门、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