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罗平博创年产15000吨食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罗平县板桥镇荷塘路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博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970.42m2,建设年产15000吨食品加工厂,厂内建设1条淀粉生产线和1条农产品分拣脱水烘干生产线,主要生产淀粉13800吨(芭蕉芋淀粉10000吨、红薯淀粉3100吨、马铃薯淀粉500吨、魔芋淀粉200吨)和干片1200吨(低硫干姜片1000吨、马铃薯片200吨),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及环保设施等。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①废气:施工过程中的空气污染主要源于场地清理、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汽车尾气。②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③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材料装卸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④固废: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原料下料、投料、干洗工段产生的粉尘,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等),湿淀粉干燥工段产生的粉尘,干淀粉提升、筛分、包装工段产生的粉尘,干片筛分、风选工段产生的粉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渣料、泥沙储存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 NH3、H2S等)等。运营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淀粉生产废水、干片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污水、蒸汽锅炉排污水等)和生活废水。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转时候噪声,其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原料库清扫的泥沙和分选产生的烂薯、枝叶等杂物、盛放原料的编织袋、粗纤维渣(芋渣、薯渣等)和表皮、生物质锅炉灰渣、三级沉淀池和污水处理站泥沙、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和石英砂、旋风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淀粉)、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和废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厨房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等。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施工材料时必须采用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封闭运输。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清洁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施工垃圾分类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入项目区垃圾桶,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期间,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把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减至最低;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④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原料下料、投料、干洗工段,设置密闭厂房,混凝土地面。生物质锅炉房设置1套旋风除尘设备+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后由1根40m排气筒(DA001)排放。湿淀粉干燥工段设置1套旋风除尘设备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干淀粉提升、筛分、包装工段设置密闭厂房,混凝土地面。干片筛分、风选工段设置1套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设置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 ①项目区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沉沙池处理后,排入南侧荷塘路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河;②生产区原料清洗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容积不小于730m3)后,回用于清洗原料,待多次回用清洗原料后,将沉淀池中高浓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量不小于600m3/d)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直接排放限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最严格标准后,用于建设单位合作农户种植田地或周边田地灌溉。并设置1个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720m3;③生活区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汇同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办公楼南侧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10m3的1#化粪池,宿舍楼南侧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10m3的2#化粪池)收集处理,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②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③对主要产噪设备等采用减震基础。④厂房四周设置混凝土挡墙。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原料库清扫的泥沙和分选产生的烂薯、枝叶等杂物,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盛放原料的编织袋,能使用的收集后回用于盛放原料,不能使用的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收购站。 ③粗纤维渣(芋渣、薯渣等)和表皮,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④生物质锅炉灰渣,收集后放置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建设单位运至原料种植田地综合利用。 ⑤三级沉淀池和污水处理站泥沙,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自然风干后,由建设单位运至原料种植田地还田。 ⑥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和石英砂,根据使用情况,由污水处理站设计厂家更换,废活性炭和石英砂由厂家带走。 ⑦旋风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淀粉),作为淀粉成品外售。 ⑧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放置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收购站。 (2)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厨房废水隔油池废油 本项目厨房隔油池废油,建设单位自行清掏,收集于专用带盖塑料桶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化粪池污泥,由建设单位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5)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是设备维护、修理过程中产生废矿物油,收集存储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处理、转移台账记录。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