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00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罗平实际,编制了《罗平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罗平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罗平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县教体局 | 第一季度 |
2 | 罗平县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县司法局 | 第一季度 |
3 | 罗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4 | 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县司法局 | 第二季度 |
5 | 西屏街中段(振兴街至文笔路)路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县住建局 | 第二季度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