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腊山街道罗平产业园区长青片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兴亮晶钻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云南兴亮晶钻珠宝饰品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高品质水晶钻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7万t/a高品质水晶钻石的生产线(含原料珠坯生产)以及9500t/a吸塑片的生产线(辅助工程),同步建设综合楼、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环保、消防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73.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77070m2(565.6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扬尘、焊接烟尘;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施工废水、暴雨的地表径流以及管道试压废水;固体废弃物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电炉废气、磨抛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吸塑片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吸塑废气、烫钻上胶废气和化镀废气;废水主要为坯料清洗废水、磨抛废水、碱液清洗废水、平面磨废水、酸碱清洗废水、敏化废水、含银废水、去离子水清洗废水、洗银废水、清洗废水、洗成品废水和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为粉碎机、碾磨机、滚抛机和全自动数控水钻机等设备运转及作业噪声,噪声源强70~85dB(A);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珠坯生产产生的边角废料、除尘器粉尘、吸塑片边角料、水晶钻生产产生的废吸塑片、废磨轮和废抛轮、烫钻生产产生的废吸塑片、磨抛污泥、碱液沉淀池污泥、吸塑片生产产生的废边角料、原辅料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UV 灯管、废锌丝、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油漆桶和漆渣)。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及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土石方、建筑材料用篷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及时清运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灰尘,及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阶段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少量的清洁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SS,清洁废水排入施工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共用1 个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要避开大雨天,建筑材料应设篷布围拦,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 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采取建筑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方式、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建设构筑物简单,工程量小,产生少量的土石方,部分在项目施工场地内回填,剩余部分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处置;在项目场地内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罗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电炉废气:每台电炉自带一套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磨抛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废气与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用水帘柜+喷淋塔+水雾过滤箱+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吸塑片投料废气:对投料口布设一套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PVC加热、挤出塑化、压延过程产生的废气:共布设一套集气罩,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吸塑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烫钻上胶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采用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化镀废气:每个车间设置一套集气罩,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项目有组织废气均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坯料清洗废水:经6m3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磨抛废水、平面磨废水、酸碱清洗废水:建设三个容积为1300m3的磨抛沉淀池对磨抛废水进行处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碱液清洗废水:拟建设三个容积为1000m3的碱液沉淀池,碱液清洗废水就近进入碱液沉淀池静置沉淀,上层澄清的1%NaOH溶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敏化废水、洗成品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400m3/d)处理,处理工艺为采用絮凝沉淀+活性污泥法进行治理,然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含银废水、去离子水清洗废水、洗银废水、清洗废水:进入车间自建的化镀废水沉淀池(每个车间规模为50m3,共计250m3)进行预处理(锌丝吸附),预处理后总银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然后再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防治措施: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生产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空压机安装减震器等措施;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罗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珠坯生产产生的边角废料、电炉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吸塑片边角料、烫钻生产产生的废吸塑片、吸塑片生产产生的上料除尘器粉尘、吸塑片生产;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送回吸塑片生产线回收利用;水晶钻生产产生的废吸塑片: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磨轮和废抛轮: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磨抛污泥、碱液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外卖给瓷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原辅料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