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 (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53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布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文稿的主要内容。《罗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层级涵盖县、乡(镇)两级,内容包括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罗平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39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罗平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共241项,涉及30个县直部门。
(二)清单调整情况。根据《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在《罗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作出了以下调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取消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燃气经营许可”县级审批权限;增加了“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审批权限。
3.根据罗平县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等1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进行了调整。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三、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罗政发〔2023〕17 号),将“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审批权限赋权为乡镇(街道),新增了该事项的实施依据。
原文链接: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罗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