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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

  • 罗平县能源局
  • 2023-10-26 15:16

为进一步查明和治理罗平县现有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严防事故发生,按照《曲靖市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310发〔2023〕7号)、《云南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云能源煤炭〔2023〕265号)、《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曲能源安全〔2023〕112号)等要求,罗平县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罗平县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一、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罗平县预测煤炭资源总量67.47亿吨,累计查明资源总量11.37亿吨,截至2023年6月保有资源量7.18亿吨。根据全县煤矿开采情况,全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绝大部分矿区地质构造复杂,水害、瓦斯、火灾、顶底板及其它地质灾害等致灾因素多且隐蔽、较难治理,灾害严重。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严重制约和影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因此,开展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至关重要、刻不容缓。进行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以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是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灾害事故的重要举措。罗平县能源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此次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二、项目主要内容

建立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在县域内现有煤矿区域开展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程。基本查清“煤矿区水害、瓦斯、火灾、顶底板及其它地质灾害因素,制定落实相应的灾害防治措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该项工作以地质资料(水文地质单元、地形、构造)、水文地质资料(大气降水情况、地表河流水体)为基础,物探工程(瞬变电磁法)为辅助,结合煤矿瓦斯基础资料、区域内煤层自燃倾向性、冲击地压、顶板等相应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工作区域内初步查明地表水体、河流等对现存煤矿开采的影响情况;初步查明工作区域内区域断层构造是否导水以及对相应矿井影响情况,初步划分出汇水区域,确定汇水区是否影响现有煤矿开采安全等内容。

1、水害灾害因素普查

此次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对区域内主要水体(河流、水库等)、构造导水性及部分主要断层导水性进行普查,分析其对现有煤矿开采的影响;对关闭煤矿影响现有煤矿开采情况作大致判断;对部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作一定的验证。本次工作主要现场工程为物探施工,以主要现存煤矿所在区域为工作区域,设计物探剖面总长度约72千米。

2、瓦斯、火灾、顶底板及其它地质灾害因素普查

全县各煤矿已基本按有关规定完成了本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含瓦斯、火灾、顶底板及其它地质灾害因素)工作,但未对整个区域进行系统的描述,故本次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必要时进行采样,对煤矿区域进行普查。

三、项目总体目标

1.围绕编制罗平县县域含煤区区域性综合地质图及其说明书,形成区域性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2.以现有最新规程、规范为参考依据,以区域内煤矿资料收集、地球物理勘探剖面、综合研究为主要工作手段,完成本项目工作。

四、项目成果

参照有关规定,在县域内,分区域划出水害、瓦斯、火灾、顶底板及其它地质灾害相应区段。

初步查明主要地质构造及已形成的老空区,对各区段煤矿水患的影响情况,为下一步专门调查、勘探、试验、观测、矿井水害防治及查明有关问题提供初步依据。

初步查明主要瓦斯影响区情况,为下一步专门调查、勘探、试验、观测、矿井瓦斯防治及查明有关问题提供初步依据。

初步查明主要火灾、顶底板及其它地质影响区情况,为下一步防治及查明有关问题提供初步依据。

五、项目预算

罗平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预算包括施工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人员差旅费用、报告打印费用、报告评审费用、税费等,该工程预算为(98.2万元)。服务期限为80天。并严格质量标准,在服务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且不发生泄密和安全事故。

  

 

罗平县能源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