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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召回的通告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10-24 15:39



目前,我县仍有超过使用年限、腐蚀损伤严重等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废旧气瓶)和外地流入、私自购买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在用户手里,安全风险大,使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障燃气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 10月 20日至2024年3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实施回收、置换、报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罗平县范围内居民和企业拥有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交有关单位回收,必须按照本《通告》规定实施置换。

1.外地流入、私自购买的不合格气瓶及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气瓶;

2.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气瓶;

3.护罩脱落或者其焊接接头断裂以及瓶体的对接接头出现裂纹的气瓶;

4.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以及其他缺陷影响直立的气瓶;

5.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皱折、夹层和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等缺陷及有明显火焰烧灼迹象的气瓶;

6.阀座有裂纹、倾斜、塌陷及螺纹有裂纹缺陷的气瓶;

7.其他损伤、腐蚀严重及有明显焊接缺陷的气瓶。

二、罗平县所有取得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气站(公司)是废旧液化气钢瓶的置换单位,必须承担辖区内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工作,名单附后。

三、居民和企业可就近到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置换单位进行置换。外地流入、私自购买的不合格气瓶及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气瓶或外观损伤严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由置换单位在政府部门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交由具备资质的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无害化销毁。居民尚有使用价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由置换单位按使用年限作价回收。(具体见钢瓶分类回收价目表)

四、各液化气站(公司)向居民供应液化气,必须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免费向用户提供液化气钢瓶(可按市场价格收取钢瓶押金,不继续使用如数退还)。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加装追溯条码且检验合格并依法登记;产权归本单位所有,非钢瓶产权单位不得对其充装。

五、全县各液化气站(公司)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执行本通告规定,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气瓶置换报废回收办法

一、居民将废旧气瓶送到充装站,充装站为居民提供合格的公用气瓶,对居民身份信息和新旧两个气瓶的信息进行登记,交纳气瓶押金,同时签订用气协议,确认无误后由居民签字确认收款。

二、充装站将报废气瓶具备资质的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无害化销毁,由处置机构出具报废气瓶数量清单。

 

 

罗平县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信息表

  序号

  企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1

  罗平县利久液化气充装储备站

  罗平县罗雄街道圭上村

邱利久

邱建峰

  137XXXX3588

   176XXXX9588

  2

 云南百江燃气有限公司罗平充装站/(门店)

 罗平县罗雄街道云贵路324号

罗平县罗雄街道西关街143号(宜康医院对面)

  杨祖云

 气站0874-8262910

 门店0874-8222117

 

 

 

 

钢瓶分类回收价目表

 

生产日期

15kg

5kg

50kg

回收价

备注

回收价

备注

回收价

备注

2022年合格瓶

100

仅限正规检测站瓶,原装瓶。

打磨,不合规检测瓶按报废钢瓶回收。

50

仅限正规检测站瓶,原装瓶。

打磨,不合规检测瓶按报废钢瓶回收。

250

仅限正规检测站瓶,原装瓶。

打磨,不合规检测瓶按报废钢瓶回收。

2021年合格瓶

90

40

200

2020年合格瓶

80

35

180

2019年合格瓶

70

30

150

2018年及之前的钢瓶

30

10

100

按照残值折价计算,YSP-15KG废铁价格30元(除去送钢瓶检测站运费、处置成本)、YSP-5KG废铁价格10元。

 

注:此表所标注生产日期,从2022年开始,每年往后顺延1年,作为新的回收日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