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
1.根据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政务服务工作特点,以补齐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短板问题为突破口,制定符合政务服务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全面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及省、市、县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政务服务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政务服务普法工作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落实干部职工宪法宣誓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4.重点宣传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宣传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案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结合与政务服务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以及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五、做好政务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县普法办汇报政务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与政务服务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县普法办报告工作情况。
3.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等融合发展,积极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