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居)委会干部五险一金保障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单位协调罗平县医疗保障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罗平分中心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基层党委和政府与群众的桥梁,政策落实的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担负着稳定一方平安、发展一方经济、服务一方群众的重要职责,妥善解决村(居)委会干部五险一金问题,消除村(居)委会干部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时代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村(居)委会干部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参保问题
针对你们提出“村(居)委会干部只有养老保险有政府财政支撑,其它四险和一金均没有保障”的问题,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模式。村(居)委会干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总费率为24%,其中单位(财政承担)缴费费率16%进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费率8%进入个人账户,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利息收入等为资金筹集模式;工伤保险费均由单位(财政)承担,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单位(财政承担)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针对村(居)委会干部养老保险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2021年以市委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离任补偿机制的通知》(曲办发〔2021〕8号),在继续执行2013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对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范围及参保方式作了明确。参保人员范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保方式:村(社区)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同步为你们办理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二、关于村(居)委会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问题
当前,曲靖市村(居)委会干部的医疗保险参保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按年度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2023年为例,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政府补助610元,共计960元。
根据《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体劳动者。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根据参保规定,目前,村(居)委会干部只能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39号)的相关规定,从2022年6月开始,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为3770.4元,最高为18852元,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每人每月需缴纳 331.8元。另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由个人缴费(326元/年/人从个人账户中扣抵)。根据你们提出采用“政府+村干部”双保险的方式,由政府和村干部各出一半医疗保险金,按最低每月 331.8元的标准,就村干部个人缴纳部分,每人每年需缴纳 2316.8 元(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就政府补助部分,仅“两委”干部,政府每年需承担150万左右,按目前财政现状,实施较为困难,且相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数额较大、缴费时间较长,加之村干部群体不够稳定,离职后政策衔接难落实,就目前而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更为便捷、有利管理。
三、关于村(居)委会干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近年来,全国多地区探索建立了村(居)委会干部缴纳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村(居)委会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保障范围。村(居)委会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自愿、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划定缴存比例,确保县财政可承受、村干部可接受,适时建立村(居)委会干部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曲靖市村(居)委会干部目前均未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保障范围。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基层干部的诉求,呼吁早日建立村(居)委会干部缴纳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村(居)委会干部的后顾之忧。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