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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举报件X2YN202104240007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1-16 08:42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3号)、《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137号)要求,罗平县制定了《罗平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罗办发〔202172号)、《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113号),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X2YN202104240007的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2YN202104240007,属于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各县、镇基本无专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垃圾露天堆放、焚烧或就地填埋且无防渗漏措施,污水直排导致河道严重污染。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生活垃圾采用简易方式填埋,未建防渗漏设施,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土壤和水体存在污染风险。

根据现场核实属实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1.牵头单位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按时限完成;2.对存量垃圾进行规范处置;3.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简易填埋场周边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4.20212023年乡镇镇区“两污”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计划新建改建乡镇垃圾收运及处理建设项目1个(全市9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3个(全市28个)。

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31231日前,具体由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作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核实情况:镇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罗平县13个乡(镇)街道建有垃圾中转站6个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收运车105辆、垃圾收容器4491个;没有垃圾露天堆放、焚烧或就地填埋的情况。乡(镇)街道集镇污水治理方面,罗平县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街道(除县城建成区罗雄街道、腊山街道以外)。其中,长底乡、板桥镇、鲁布革乡、钟山乡、阿岗镇、大水井乡、旧屋基乡、九龙街道8个乡(镇)街道建有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马街镇、富乐镇、老厂乡3个乡(镇)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按整改方案马街镇、富乐镇、老厂乡3个乡(镇)于202312月底前完成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

垃圾处理方面。1.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全县镇区建有垃圾中转站6座,分别位于:鲁布革乡2个(浪歪生活垃圾中转站、八大河中转站)、大水井乡2个(打方箐中转站、菠萝湾中转站)、板桥镇1个(板桥镇中转站)、九龙街道1个(关塘垃圾中转站)。2.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全县13个乡(镇)街道按照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工作模式开展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全县累计投入9047万元配备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配备各类垃圾收容器(垃圾箱、桶)4491个,配置收运车辆105辆,组建村级保洁队伍1194支,配备保洁员2438名,村村实现垃圾清运设施全覆盖、清扫保洁人员全覆盖。3.垃圾填埋场。罗平县垃圾填埋场位于罗平县以龙村,该垃圾填埋场占地约313亩,垃圾收集处理量200t/d,库容157万立方米,飞灰剩余库容19万立方。目前,在此处已建成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有效解决了建筑垃圾处置难题,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循环利用。4.垃圾焚烧发电厂。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罗平县板桥镇工业园区巨朵片区,由罗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特许经营30年。项目于2019428日由罗平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该项目总投资1.8亿元,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占地56亩。项目于201912月开工建设,20211月底竣工,并开始存储垃圾,329日点火正式投入运行,13个乡(镇)街道生活垃圾进厂。自投入使用至今共计处理罗平县生活垃圾共计处置约21万吨,截至2310月底日处理量约190吨,发电量约819万度,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100%

镇区污水方面。1.马街镇:马街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于2022年委托开发企业投资970万元新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理规模175/日,铺设管网6公里,污水管道工程已完成,处理设施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富乐镇:富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于 2021 4 月开展建设,总投资375.09万元,新建 SBR 动力一体化处理设施 1 套,污水收集系统 1 座,污水处理规模 400 /日。该项目于 2022 6 月竣工,并投入使用。3.老厂乡:老厂乡集镇污水处理项目,投资155万元新建动力化生物转盘处理设施1套,污水处理规模600/日。投资20万元埋设DN800水泥管178.3米,排水沟129.16米,污水检查井11座,污水管网500余米。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已建成,调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在上级部门的督促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整改完成情况已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受影响群众发放了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30份,满意率100%。罗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现场及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完成了自查自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系,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按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行好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完成的问题不反弹。

特此报告。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