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
为切实加大全县文物保护力度,我县于2021年7月29日对全县不移动文物直接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了公示,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要求,需每年度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更新并公示,因工作需要,部分责任人和管理人出现岗位变动或职务调整,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核查更新(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全县文物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坚决保护好文物安全;
二、各责任单位要履行好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成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现宣传,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和监督,打击破坏或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74—8256422),共同维护全县文物安全;
关于罗平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进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公示。
附:
2023年罗平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录表.docx
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