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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试行)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3-11-16 18:15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曲靖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曲政规〔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涉及城市管理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重要专项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涉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涉及行政执法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发展项目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