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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3-11-17 11:06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规〔2021〕3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罗平县供销社实际,特制定以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供销事业发展改革的重大决定;

二、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有关供销改革方面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动用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