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罗雄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规定,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罗平县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罗雄街道办事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各村(社区)、各中心(办、队、所、公司)要在本次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及时向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经审核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纳入本目录。同时,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或增补。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对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审议。已提请审议的,街道办事处不予作出行政决策。
三、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工作。各决策承办单位、财政所、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罗平县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附件
罗雄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具体适用事项及量化标准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编制街道年度计划 | 编制全街道年度计划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2023年1月 | |
2 |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 编制全街道财政预算草案;3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安排使用。 | 财政所 | 2023年1月 | |
3 |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1.决定实施政府投资额500万(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 | 2023年1月 | |
4 | 编制重要规划 | 编制有关本街道行政发展的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2023年1月 | |
5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1.制定有关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2.制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3.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4.制定其他行政领域内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 2023年1月 | |
6 |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1.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3.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2023年1月 | |
7 | 其他需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 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本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 相关行政职能部门 | 项目启动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