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规定,鲁布革乡编制了《鲁布革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鲁布革乡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各村(社区)、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要在本次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及时向乡党委提出,经审核、研究同意后纳入本目录。同时,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或增补。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对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审议。已提请审议的,乡政府不予作出行政决策。
三、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工作。各决策承办单位、综治窗口、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鲁布革乡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附件:
鲁布革乡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具体适用事项及量化标准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编制本乡年度计划 | 编制全乡年度计划。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2023年1月 | |
2 |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 编制全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3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安排使用。 | 财政所 |
2023年1月 | |
3 |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决定实施政府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 党政综合办公室(企业窗口、乡村振兴窗口) |
2023年1月 | |
4 | 编制重要规划 | 制定有关本乡行政发展的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 城乡规划建设中心 | 2023年1月 | |
5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1.制定有关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3.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4.制定其他行政领域内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党群服务中心(劳保窗口、卫计窗口)、中心学校、民族中学、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
2023年1月 | |
6 |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1.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3.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 党政综合办公室(企业窗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2023年1月 | |
7 | 其他需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 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本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 相关行政职能单位 | 2023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