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有关城镇“两污”治理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报告>的通知》 (云环督字〔2023〕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报告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函》(云建城函〔2023〕21号),《曲靖市城镇“两污”治理设施问题整改清单》的要求,曲靖市城镇“两污”治理设施问题主要描述“《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曲建字〔2019〕134号)要求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工作,对污泥开展监测,完善县城区及周边污水管网,全面提升城市污水治理能力,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年增幅20%、进水COD浓度年平均增幅20%。”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指出: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配套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雨污混流情况突出,进水污染物浓度长期偏低;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泥开展手工监测(1.通过查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报表发现该污水处理厂2022年度月平均COD进水浓度处于27.22mg/L-84.99mg/L水平,且2019年以来,进水BOD年平均浓度下降幅度明显(2019年77.22mg/L、2020年80.32mg/L、2021年42.35mg/L、25.78mg/L);2.该污水处理厂2022年8月25日申请领到新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泥开展频率为1日1次监测,但实际监测频率为7日5次)。
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措施等,
对应的整改措施为:1.根据学田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脱水污泥储存在储泥斗中,储泥斗达到一定量开启污泥干化设备,污泥干化设备出泥时必须开展污泥监测,下一步将督促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产生干化污泥开展1产1监测;2.实施PPP路网改造项目,同步配套雨污管网26公里,补齐城区空白污水管网。实施城区EPC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开展县城区主次干道雨污管网普查,打通东西走向污水管网主通道,将已普查出的错接、混接、断头污水管网接通,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年增幅20%,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水质水量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底,具体由罗平县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作为配合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已完成整改,根据学田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艺,低温污泥干化设备前端设置储泥斗,污泥干化设备不是每天开机运行,储泥斗内污泥达到一定数量开机运行,开机运行出泥才有污泥检测。监测频次按工艺实际脱水污泥干化设备启动时开展脱水污泥含水率监测,含水率实际为1产1监测;
2.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雨污管网项目建设,已争取专债1亿元;通过实施罗平县城雨污管网改造及厂区改扩建工程已完成污水管网20.51公里、雨水管网10.69公里;PPP10条路网建设完成26公里雨污管网。2022年COD进水平均浓度62.42mg/l,2023年1-10月份COD进水平均浓度102.66mg/l。2022年BOD平均浓度27.66mg/l,2023年1-10月份BOD平均浓度57.03mg/l。达到反馈要求进水BOD浓度年增幅20%、进水COD浓度年平均增幅20%。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