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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罗平县巡察办
  • 2023-12-25 12:2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和安全生产责任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5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罗平县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委内各科室及各专班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主动认领问题,按照巡察反馈要求,牵头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和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并将38项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领导、科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做到逢会必提。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一项一项跟踪督促,先后建立了《罗平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制度》《县委政法委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学习计划》《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等6项制度,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学用结合效果不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始终握牢方向盘,把好思想关。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全面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5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6次。二是坚持“学用到位”,着力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正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找到推进改革的“良方”、破解难题的“钥匙”、搞好工作的“真经”。三是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有思考、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小。

2.努力抬升标尺线,把好学习关。研究制定《县委政法委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常态化、系统化,在提高学习效率、保证学习质量上下功夫,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二是通过书记办公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法委员全体会议,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会精神内涵、精准把握理论外延,在持续学思践悟中把握正确方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长期坚持,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以实际学习和工作成果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3.不断注入原动力,把好责任关。调整充实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2023年度罗平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国家安全联系人制度;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和普法讲座3000余场次,受众达20余万人次。

(二)关于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扛得不牢,推动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以上率下”,领导带头立标杆、做示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定期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政治督察;把警示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分级分批组织政法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2.“立规明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印发实施《罗平县关于做好2023年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构建领导包案、接访下访体系,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包保领导责任。

(三)关于社会稳定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统筹推进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更新思维,在创新发展上抢先机。一是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功能室阵地建设,通过“积分管理”“网上超市”“以案定补”等方式激励网格员认真履职,积极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推动网格员“耳鼻喉舌”作用的发挥。二是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培训力度,加快普法小程序的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普法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新“三零”行动相结合,坚持“普法+N”工作模式,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普法,在入户排查走访中普法,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四是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城管及智慧社区、智慧单位、智慧卡口等智能化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完善数据共享,积极探索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服务,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勇挑重担,在破解难题上求突破。一是坚持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坚定不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结合线上线下同发力。二是加大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力度,始终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立专业侦查队伍,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追缴违法所得、追赃挽损。三是通过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宣传反诈知识,不断提高防诈骗能力,加大预警劝阻、止付、冻结工作及断卡行动,全力以赴挽回人民群众损失。

3.对标高位,在干事创业上敢作为。一是加大调解员队伍业务培训力度。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的标准,督促县司法局在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对全县调解员开展调解方法、调解技巧等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调解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二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探索组建由民警、法官、律师、乡贤、网格员等调解力量组成的“专家库”,结合案(事件)处置及当事人需求,有针对性的安排人员介入开展工作,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印发《罗平县矛盾纠纷五大工作体系和婚姻家庭纠纷六大工作体系》等文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对县级研判的矛盾纠纷及时通过提示函转属地或责任单位限时办理回报,对无法化解的重大疑难案件通过线索报告单上报,县级通过整合专家库力量开展化解处置工作,通过双向联调联处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切实解决“结事未了”。三是将“调处、回访”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推动,并纳入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年度平安建设综合责任考核,按照“谁调处、谁回访”的工作要求设置考核分值,对回访率达不到90%的严格考核扣分,切实解决“结事未了”,情绪未平息,人员动向不掌握而引发案(事件)的发生。

(四)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主动监督开展不好问题整改情况:

1.强化监督,树立队伍“风向标”。一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填写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12份,排查廉政风险点15个,制定完善相关措施22条。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21人次,开展廉政家访20人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8份;在全县政法全体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3次。

2.正风肃纪,严明纪律“高压线”。一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进一步思考谋划派驻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对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纪律、工作在岗在位、工作日饮酒等情况开展督查21次;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常态化扫黑除恶、信访维稳、普法强基补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大专项督促力度,有针对性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工作措施建议,推动问题整改,促进成果转化。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台账常态督查、跟踪落实,坚持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确保教育提醒常在常新、入脑入心,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廉洁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使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子邮箱:*** 

 

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