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关党委开展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专项巡察。2023年5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关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为抓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有效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抓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局党组严格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三是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针对查找的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抓实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项项见实效。四是县能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紧密结合罗平能源行业实际,坚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把国家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破解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巩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良好形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学习不深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学习不自觉”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重点选题12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各类会议必学内容,做到学习有方案、有记录、有交流发言,目前已组织中心组学习7次,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树立发展与安全意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系列重要论述摘编》100余册发放到安全监管人员及煤矿企业;“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全行业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13场次,共1247人次参与,在全行业深入宣传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2023年共组织召开8次安全风险研判会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乏力,标准不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发扬“短实新”文风,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坚决整治“文山会海”。
2.关于“机制体制不健全,责任压实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罗平县煤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2023年6月19日完成评审、7月4日已备案并下发各煤矿企业。二是已重新制定《县煤炭工业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罗煤机关党〔19〕号)并印发机关各科室、煤管所严格执行。
(三)关于巡察反馈“党委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形成常态化。二是制定《关于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和分工方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明确分工,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和坚持“一岗双责”,一手抓能源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针;2023年,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每年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口号多,实干少的现象发生。
2.关于巡察反馈“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落实廉政风险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关党委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罗煤机关党〔18〕号),党组会将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决定重大事项,推进党委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二是制定《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关于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审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范围、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开展。三是2023年6月对局办公室、财务稽查科、安全监管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信息调度中心、阿岗煤管所、巡查队8个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对存在风险点制定了防范措施。
3.关于巡察反馈“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干部教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3年党建工作意见》(罗煤机关党〔2023〕1号)并印发各党支部贯彻落实。二是向班子成员发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函”,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和“一岗双责”制度。三是巡察反馈问题后,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如何抓党建引领安全生产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在安全监管中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关于巡察反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解决问题办法不多”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监督责任乏力,监督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与能源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纪检组主动参与能源局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研究全程监督。二是充分利用好廉政专题党课教育和职工大会时机,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不越“雷池”,不触“底线、红线”。
(六)关于巡察反馈“各类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质效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整改站位不高,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罗煤机关党〔2023〕17号)。二是各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各项规定动作并规范录入云岭先锋app,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目前,共召开支委会议12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教育(含廉政党课、警示教育)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
2.关于巡察反馈“整改不深不实,账面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煤矿划分标准要求,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功成煤矿划分为B类;阿贵联办煤矿、挖玉冲煤矿、舍迫煤矿划分为C类;阿岗镇四号煤矿划分为D类,依照分类监管标准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端正学习态度。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和一种能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综合素质,不断拓宽视野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力,正确把握时代脉搏,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端正学风,努力把科学理论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式,转化为对客观实际的正确把握能力,转化为指导能源安全生产和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转化为践行科学理论的实际行动,把学习成果应用到服务能源安全生产、能源产业发展和矿村和谐稳定的工作上来。三是切实构建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要时刻把能源企业、矿工兄弟、群众疾苦放在心上,及时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建立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生产、维护矿区和谐稳定的民生问题发现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群众诉求解决反馈机制、民生问题解决评估考核机制。四是要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群众观念、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教育培养,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学习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规范各类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措施,强化监督执行;健全完善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罗平县万峰路。
中共罗平县能源局党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