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范化解基层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乡在道路、易地扶贫搬迁、村级活动场所、饮水工程、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乡运行保障等方面产生的债务问题。经梳理、甄别,发现有部分债务情况不清晰,相关支撑材料不足,存在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根据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对政府债务管理极其严格,对隐性债务坚持谁形成谁化解,并且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加之我县财政收入总量偏小,财政收入增长难、支出保障难、财政平衡难越发明显,现有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仍然吃力,鉴于以上原因,县级财政暂时无法安排资金化解你乡提出的债务问题。下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千方百计想办法,攻坚克难保障支出,确保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债务化解建议:
一是组织乡财政所、村建所、交通所等相关业务部门,按每个项目的决算总价、项目补助资金、到位资金、支付资金、下欠资金等,对全乡债务情况进行全面盘点,进行台账管理,理清债务性质,为后期化解债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二是县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分批拨付欠拨上级专项资金,帮助化解部分债务。三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偿债能力。四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盘活各类政府资产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消化存量债务。五是及时排查存量项目,暂停或缓建部分缺乏现金流,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罗平县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