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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重拾行走 脑瘫患儿”公益项目脑瘫患者筛查的公告

  • 县民政局
  • 2024-01-10 11:51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帮助全县家庭经济困难的脑瘫患者实现解除病痛、恢复健康、快乐成长的目标,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病返贫。在云南省慈善总会和上海医甸科技有限公司的支持下,经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慈善总会协商决定,于2024年1月在曲靖市启动“重拾行走 脑瘫患儿”公益项目,确定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为项目合作医院,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筛查内容:言语障碍、智力障碍、抓握不灵活、流口水、不能抬头、不能翻身、不能爬行、不会坐、不能独自站立、不能独自行走、需要人扶着走路、走路时两个膝盖相互摩擦或两腿完全交叉、踮脚尖、马蹄足畸形、内翻足畸形等症状的患者。

  经上海医甸儿童脑科医生集团协调统筹,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杭州市儿童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相关学科多名专家组成专家团队,为全县符合手术治疗的脑瘫患者,免费实施选择性脊神经后根部分离断术(SPR)、颈总动脉外膜交感神经网剥落术(CPS)、脑瘫肌力肌张力调整术(CP-MMA)等外科手术救治。

  二、资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0-18岁脑瘫患者。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人,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农户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

  (二)资助形式及金额:项目实行报账制,患儿出院后提交《云南省慈善总会“重拾行走”脑瘫患儿援助项目资助申请书》、出院证明复印件、费用清单复印件各两份到曲靖市慈善总会。

资助金额不超过手术总费用的40%(特殊困难患儿可增加资助比例至50%)。资助费用加上城乡医疗保险的报销费用,患儿家庭基本可实现手术费用零负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在项目资助范围

  1、年龄超过18周岁;

  2、不愿在项目公益合作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

  3、申请项目资助前,已接受过手术治疗的;

  4、市慈善总会审核不符合资助的。

  三、项目开展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资助的患儿家庭于1月16日前到所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民政所)报名登记,患者于1月20日自行前往曲靖市麒麟区医院参加集中筛查。

  四、相关事宜

  (一)持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困难患者和持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的脑瘫患者为筛查和救治优先服务对象。

  (二)其他脑健康相关疾病的患者于1月20日自行前往麒麟区人民医院就诊咨询,现场填写患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