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罗平县阿岗镇盈利煤炭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海马居委会海马村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阿岗镇盈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占地50820m2,总建筑面积为20320m2,其中钢架大棚20000m2,办公区200m2,食堂80m2,场地硬化30000m2,绿化面积为500m2,同时完善消防、环保等工程。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设置封闭大棚堆存原料,封闭大棚仅留出入口,大棚内设置降尘喷头喷雾降尘;封闭大棚控制效率为99%(由于项目封闭大棚留有出入口,封闭大棚阻隔粉尘效率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和系数手册》中附表2《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附录5堆场类型控制效率中的密闭式去除效率99%;喷雾降尘效率为取80%(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和系数手册》中“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系数手册”续表15煤炭装卸点喷淋治理技术的去除效率为80%)。 采取以上措施后,原煤堆场粉尘排放量为0.023t/a(排放速率为0.0077kg/h),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大棚内设粉煤机,运行过程中经装载机将所需煤种添加至料斗内,然后料斗通过传送带将煤块输送至粉煤机内对煤块进行破碎,破碎后的煤块经过传送带传送至筛分机进行筛分,筛分后煤块经皮带输送至煤炭堆存区。采用装载机运输至堆煤区分块堆放。煤炭粉碎过程粉尘主要产生于料斗受料、破碎、筛分、卸料四个工序,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19-2 煤加工过程逸散尘的排放因子,煤炭破碎过程料斗受料工段及卸料工段粉尘产生系数为0.01kg/t(卸料),本项目年碎煤量为450000t,则碎煤过程粉煤机料斗受料、粉煤机卸料工段粉尘产生量共计为9.0t/a,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19-2 煤加工过程逸散尘的排放因子,原煤混合搅拌工序粉尘产生系数类似于一级破碎,产尘系数为0.01kg/t,本项目年碎煤量为450000t,则原煤混合搅拌工序粉尘产生量为4.5t/a,综上,碎煤过程粉尘产生量为13.5t/a。 碎煤工序在封闭大棚内进行,在碎煤机受料口及卸料口处设洒水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搅拌工序工段密闭进行,采取上述措施后,除尘效率可达90%,则碎煤机粉尘排放量约为1.35t/a,排放速率为0.45kg/h。 项目区道路采取定期清扫,配备1台洒水车对道路洒水降尘,磅房附近建设一个容积为5m3的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车轮进行清洗,出厂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输扬尘产生量将可减少80%,则道路扬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62t/a,排放速率为0.054kg/h。 项目所在地区域为达标区,项目产生的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厂区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雨水通过设置截水沟、雨水沟渠收集雨水后排入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外排至项目周边沟渠;用水包括生活用水、道路降尘洒水、喷雾降尘用水、车轮冲洗用水及绿化用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道路降尘洒水及大棚内降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车轮冲洗用水产生的废水经车轮冲洗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轮冲洗,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被土壤吸收及自然蒸发。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项目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等;危险固体废物为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处置,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项目大棚建设为封闭大棚,地面硬化仅留设车辆进出口,由于大棚封闭处理,堆场无起尘风速,可大大降低堆场的起尘量,同时在大棚内安装有喷淋洒水降尘设施,使堆场具有一定的含水率,可进一步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碎煤工序在封闭大棚内进行,在粉煤机受料口及卸料口处设洒水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混合搅拌工段密闭进行,通过洒水降尘可有效减少粉煤机受料及卸料过程粉尘的产生量,同时由于受料过程喷淋洒水提高了原煤的含水率,混合搅拌工序的密闭,进一步减少了搅拌过程粉尘产生量。 项目区道路采取定期清扫,配备1台洒水车对道路洒水降尘,厂区门口建设1个容积为5m3的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车轮进行清洗,出厂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雨水通过设置截水沟、雨水沟渠收集雨水后排入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外排至项目周边沟渠;用水包括生活用水、道路降尘洒水、喷雾降尘用水、车轮冲洗用水及绿化用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肥料;道路降尘洒水及大棚内降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车轮冲洗用水产生的废水经车轮冲洗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轮冲洗,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被土壤吸收及自然蒸发。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项目设备噪声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处置,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很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