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平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云财办〔2020〕36号)文件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管好用活直达资金,狠抓直达资金使用预算执行管理 ,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现将2023年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业务科室工作职责,从严落实直达资金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专项对账等相关措施,确保直达资金细化落实到项目、到企业、到户到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罗平县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123277.96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6998.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349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783.12万元。分配下达预算单位12133.68万元,分配进度为98.5%。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直达资金支付100021.56万元,支付进度为81.1%,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6476.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2419.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25.58万元,支出进度分别为73.3%、97.5%、40.4%。
(二)建立上下财政部门业务对口科室的工作对接机制,核实直达资金有关信息,做到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系统数据与实际完全一致,确保及时接收及时分配下达及时拨付及时导入监控系统。定期向业务科室通报监控系统相关数据信息,对系统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馈督促相关业务科室解决。同时,全力配合审计部门跟踪审计监督,强化日常动态监控,部门密切沟通协作,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遵循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工作规则,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认真落实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付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精准投放、账账相符,定期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信息,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严格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严格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底线,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自中央建立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机制以来,罗平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责任同担、工作同力,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三保”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力夯实“稳”的基础、守住“保”的底线。
(五)强化财力统筹。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坚持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严格“三保”保障范围标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及基本民生保障人数测算“三保”需求。坚持“三保”在财政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先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再保障其他支出。
二、直达资金支出成效
按照中央、省市直达资金有关文件要求,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将直达资金进行分解,将监控平台上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至对应业务科室,安排到部门和单位。今年直达资金的安排,在统筹推进我县社会保障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方面,对县级财政给予了大力支持,有效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确保了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需要。截至12月31日,直达资金支付100021.56万元,其中:安排拨付30945.5万元用于全县在职职工、离休退休人员工资及补助的发放,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安排拨付14477.93万元确保城乡居民低保、优抚对象等人员最低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安排拨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等15565.43万元;安排拨付就业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性住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等34859.51万元。前述资金的拨付,对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直达资金预警信息核实处理情况
预警信息采取一边发现一边通知相关业务科室整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处理直达资金监控预警信息整改28条,其中:上传付件整改19条,支出预警信息5条未处理惠企利民明细4条,目前系统内无处理尚未整改的预警信息。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支出与项目进度不匹配。部分项目资金因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不够充分,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报备、审批、招投标、公示等需要周期,不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导致支持项目建设的直达资金无法及时支付,难以达到直达资金要求支出进度。
(二)动态监控系统尚需完善。罗平县在直达资金下达后及时下达和分配资金,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偶尔存在财政“一体化”系统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情况,具体表现为在财政“一体化”系统的直达资金支付数据无法及时同步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导致两个系统数据不一致情况,影响支付进度。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总结近两年来直达资金的经验和做法,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有效性,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各级财政部门直达资金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监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完善直达资金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完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反应迅速的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健全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管理等监督机制,财政、审计等部门立足本职,密切沟通协作,构健全程适时监管体系。推进部门间数据开放共享,强化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监控,确保用好管好资金,不断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优化监控系统管理。一是强化培训指导。省市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相关业务培训,适时加强对下业务科室的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优化稳定运行、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及时有序分配下达资金、调整正负指标,减轻县级工作负担和出错率,确保准确、高效分配、拨付直达资金,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保障能力,促进县级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