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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罗平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全部工作;承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4.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域执法工作。
5.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曲政〔2015〕67号)授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行使临时占道许可和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两项许可权。
6.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6号)精神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权,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4-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7.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治宣传科、城市管理科、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环卫站、广告管理科、规费科、渣土管理科、规划执法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创文”工作,不断巩固“美丽县城”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整治成果。
2.推动餐厨垃圾、秸秆有机物循环利用处理项目建设落地,实现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3.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形成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数字化城管格局。
4.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区“两违”建设的治理、查处。
5.持续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48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其中8辆是执法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9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99.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05.72万元,增长120.67%,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由财政代编,今年由单位编制,增加了项目支出24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9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99.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9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05.72万元,增长120.67%,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由财政代编,今年由单位编制,增加了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99.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9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8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4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项目支出由财政代编,今年由单位编制,增加了项目支出24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5.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2080801抚恤支出-死亡抚恤4.9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1858.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管执法1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1辆;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2.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1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9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6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2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013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9.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5.72万元,增长120.67%,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由财政代编,今年由单位编制,增加了项目支出24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取消出国(境)团组,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37.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已达不到使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今年需新购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0.00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无重点预算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8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3049.39万元(净值2673.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1.04万元,固定资产593.03万元、净值241.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63.74万元,无形资产71.58万元、净值48.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十三届县委第21次常委会会议纪要(8) 决定,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将罗平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清运、处置实现一体化保洁服务外包。
三、项目实施单位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罗平县城市规划区划分为两个标段,向社会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与有资质的中标公司签订保洁服务合同。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公园、公厕、绿化带、水域面、开放式居住宅小区、社区居委会住宅区及公共设施(含配套附属设施)等约400万平方米路面清扫保洁及19座公厕、4座压缩中转站运行管护。
五、项目实施内容
罗平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公园、公厕、绿化带、水域面、开放式居住宅小区、社区居委会住宅区及公共设施(含配套附属设施)等约400万平方米路面清扫保洁及19座公厕、4座压缩中转站运行管护。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度本级预算资金安排24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县城区内划为两个标段,向社会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与有资质的中标公司签订保洁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对两家公司的保洁服务进行监督考核。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保持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公厕及垃圾压缩中转站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6022048330.xlsx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