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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53032418045100000
  • 2024-02-28 16:30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5100000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管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体职责为:1、 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3、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4、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5、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7、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务中队、事故中队、法宣中队、城市中队、车管中队、秩序中队、涉车中队.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县公安交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是: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业务指导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攻坚战工作为主线,突出抓好事故预防、城市交管、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四个重点,事故预防成效明显、交通秩序不断优化、队伍风貌焕然一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抓党建带队建,引导民警讲政治,抓学习促规范,引导民警强素质,抓细节促养成,引导民警转作风。2、强化路面管控,有效净化路面行车秩序。3、突出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4、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建设。5、深化放管服,竭力做到便民利民。6、规范执勤执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7辆,超编3辆(原因为:因县创文工作需要,从县公安局调入2辆车到大队使用,这二辆车未占大队车辆编制,大队抽掉4辆车到县公安局派出所交警中队使用,占大队编制,还有一辆云V3159警已报废,只是资产系统还未下账,导致实际使用车辆比编制数多三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8.86万元,增长34.50%,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包含项目经费550.00万元,去年的没有包含项目经费,去年项目经费由县财政代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78.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8.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0.00拨款2,1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8.86万元,增长34.50%,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包含项目经费550.00万元,去年的没有包含项目经费,去年项目经费由县财政代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78.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6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分析为因全县创文工作,又加案件、车流人流逐年增加,办案成本增高;项目支出5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是去年的项目经费由县财政代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1,425.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2040220 执法办案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625.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9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2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11.1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4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7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23.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2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1万元,项目支出41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6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万元,项目支出133.00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30224商品和服务支出-被装购置费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8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2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退休费1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1204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8.86万元,增长34.50%,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包含项目经费550.00万元,去年的没有包含项目经费,去年项目经费由县财政代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4.4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4.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348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主要为从节约出发,严格控制接待费批次、接待人次,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接待标准,减少开支,能不接待不接待,能减少陪餐人数就减少陪餐人数;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4.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4.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增加原因为因车流人流量逐年增加,相应各种案件、交通安全宣传等业务工作较上年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支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 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7万元,增长8.77%,主要用于办公费86.51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工会经费5.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原因分析为因全县创文工作,车流人流逐年增加,办案成本增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153.43万元(净值72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97万元,固定资产2,032.78万元、净值601.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净值0.1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14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740.25万元,增长54.46%,流动资产减少502.49万元,下降80.7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8项,账面原值39.4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信息化办案及装备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罗政办通〔2020〕48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411日至1231日,规范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

六、资金安排情况

办公费133.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8.00万元;邮电费35.00万元;差旅费20.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专用材料费60.00万元;被装购置费30.00万元;劳务费8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0.00万元,费用补贴1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112月中,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市、县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及考核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安全畅通,交通事故减少,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项目实施成效

让单位花小钱,办大事,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更好地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使全县事故发生率降低,救援及时率提高,违法行为减少,群众满意度提高。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8101809056.xlsx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