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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53032418030800000
  • 2024-03-05 09:35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000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2.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3.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4.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6.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7.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9.完成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政策法规科、民族宗教科、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科。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团结示范区为总抓手,以民族示范乡建设、民族特色村建设、先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进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5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项目经费减少,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5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本年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项目经费减少,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1万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减及人员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1万元,增长212.8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宗教项目及民族项目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73.3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日常工作运转及项目支出。

 20123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项目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4.5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付。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2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2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5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项目经费减少,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配套事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万元,较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宗教项目及民族项目工作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财政资金困难,竭力保三保,安排项目经费遗属补助4.55万元,其他人员支出9.6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0万元,增49.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保障单位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56.53万元(净值8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92万元,固定资产113.61万元,净值4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立项依据

 本级财政补助收入

三、项目实施单位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4年,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团结示范区为总抓手,以民族示范乡建设、民族特色村建设、先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为主线、全力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进程。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度县级财政计划补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管理措施到位,监管有效性较好。

八、项目实施成效

建立我县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部门预算

(附件: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部门预算表)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