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号公告
(2024年4月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9日,对罗平县2022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罗平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罗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上海对口帮扶罗平县项目资金批复合计3720万元,2022年实际到位资金372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末财政累计拨付资金3577.20万元,年末应拨未拨项目资金142.80万元。共涉及11个项目。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个,乡村建设项目及乡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6个,劳务协作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1个。截至2023年7月,上述11个项目已实施完工,乡级已完成初验,县级已完成终验。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帮扶项目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申请、立项、批复等报批手续,项目建设实施及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能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但本次审计发现也存在当年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情况
(一)经抽查,大水井乡杨家寨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九龙街道螺丝田农旅融合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腊山街道以土村金丝皇菊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截至2022年末县财政应拨未拨上海对口帮扶罗平县项目资金142.8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涉及未公开招标项目的实施单位,移送主管部门罗平县乡村振兴局进一步核实处理;二是县乡村振兴局应及时协调县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障项目实施。
结合审计情况,罗平县审计局提出两条审计建议,一是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应及时沟通协调财政,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将资金及时用于项目实施,保障项目按计划完成。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告知罗平县审计局,截至目前对应拨未拨资金142.80万元,除九龙街道办事处28万元未拨付到位外,其余未拨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具体整改情况由被审计单位自行公告。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运用。